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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昌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

遂政发〔2003〕47号
索引号:2662104/2006-57195 生成时间:2006-08-18 16:54:59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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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政发〔2003〕47号



 


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遂昌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


2003200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2003—2007年)》已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经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遂昌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


20032007年)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总体目标在一个地区范围内的具体实践和延伸,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根据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县在顺利完成1998—2002年第二个依法治县规划的基础上,为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农民的法律素质,落实和保障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利,扎实推进各部门(乡镇)、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基本原则:


⑴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原则。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县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要确保依法治县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有序地开展。


⑵坚持以基层、基础为主的原则。基层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工程,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县的繁荣和稳定,关系到我县公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⑶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心的原则。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法律为经济建设服务。加速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和温台金经济圈,为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⑷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⑸坚持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原则。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社会。依法治县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实现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保障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的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改善和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政治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通过依法治县工作的不断推进,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向更深层次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  深入开展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全民


法律素质。


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县的基础。“四五”普法要切实加强以党政机关干部尤其是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落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运用各种行之有效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社区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行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贯彻收支两条线和罚缴相分离制度,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使廉政建设制度化。


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自觉按照《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


(三)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借助“民主法治村”建设这一有效载体,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整个“四五”普法期间,把“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从2003年开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争取在“四五”普法期末收到明显成效。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现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农村和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加强农村、社区的依法治理,把社区依法治理与社区文明建设、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四)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逐步实施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


结合行风建设,进一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落实行业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责任制度,加大行业执法力度,实施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和完善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制度,加强对各类专业市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的安定和有序运行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因而也是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任务,因此必须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落实各项安全和治安防范措施。坚决贯彻“严打”方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依法治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全县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准备阶段(2003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机构,制订规划。县里建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本乡镇、本单位实施规划,并报县依法治县办审定备案。


2、加强宣传,全面发动。要有组织、有领导、有准备召开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层层发动,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实施阶段(2004年1月—2006年12月)。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按照依法治县总体规划部署,加强法制宣传,努力完成“四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工作任务。


2、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或专项治理,使依法治县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3、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强化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确保规划中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在前两个依法治县规划实施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行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


5、推广经验,全面提高。要深入调查研究,在抓好试点基础上对一些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树立典型并予以推广,全面提高治理层次和质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


2007年,各乡镇、部门、单位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组织认真自查。再由依法治县主管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检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将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制定计划、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努力开拓,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全面发动,营造声势。依法治县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配合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广播等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发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全县人民更加自觉地参与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形成党委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全县人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各单位要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工作,注重实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树立典型,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监督,完善机制。要充分发挥权力机关、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及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共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五)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拓宽工作领域,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做出贡献。


(六)落实经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所需的各项活动经费,由县政府(县级按每人每年不低于0.30元计算)单独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我县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有效运转。乡(镇)政府、部门要保证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


 


 


 



主题词法制   依法治县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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