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变更大柘镇永安村路段人行道施工方案的意见
遂交[2007]26号
大柘镇人民政府、遂昌县乌溪江库区困难群众下山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柘永安村路段是县城通往西部的主干道,车流量较大,全路段都是下坡路,并有2处弯道。加上该路段两侧住宅区村民随意横穿公路现象普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交警部门统计,2006年以来,该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20余起,导致2人死亡,20余人受伤,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该路段已被上级部门列入事故黑点。而由贵政府与贵办负责的永安村路段人行道工程严重侵占路肩,仅留了9米宽的机动车道,降低了该路段的路况和通行效率,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此,我局要求贵政府与贵办按以下意见整改:
1、拆除侵占路肩铺设的人行道,左右两侧除机动车道外必须保留不少于2米宽的路肩或非机动车道,并进行硬化,用于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车辆停靠(具体设置见附图),以确保过往车辆交汇和紧急避险之用,降低事故发生率。
2、沿路必须设置排水系统,确保路面排水畅通。
3、施工期间,在施工路段两端必须按规范设置施工标志,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
以上意见请贵政府与贵办予以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