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遂人劳社议[2007]5号
关于对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程成妹等八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要求解决安置军人的人事编制、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兵役制度的改革,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渠道和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由过去城镇户口退伍军人统一政策安置到现在的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除重点安置对象可选择自谋职业或由政府安排工作外,其余对象基本实行自谋职业。
我县政府对城镇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非常重视,充分考虑到城镇退伍军人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县就业形势的实际需要以及县委办[2002]4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对城镇退伍军人作出了相应的妥善安置。至于,你们提到安置的退伍军人还是一个临时工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现在我县安置的退伍军人是严格执行县委办[2002]42号文件有关精神,新进的工勤人员不再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改为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规定驾驶员1000元/月,其他岗位600元/月。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我县现转业士官的工资实际按1000-1100元/月标准执行,并统一由就业管理机构实行劳动与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模式。对于你们建议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资标准按行政、事业同类人员执行的问题,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向县领导、县编办作了汇报,在我县现行人事制度“规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县乡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政策条件下,对于这一问题必须经过慎重的考虑和研究。对转业士官的工作和待遇问题给予必要的重视和关心。还请给予谅解。
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余建飞 联系电话:8122317)
主题词:代表 建议 答复
抄送:县人大办、县府办、妙高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