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随着我县宏观经济的不断向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旅游业快速发展,市场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消费品市场呈现稳中趋旺,市场日趋活跃的良好态势。前三季度全县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2.59亿元,同比增长21%。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城乡市场协调快速发展,城市仍好于农村。随着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市场商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呈现协调快速发展势头。前三季度,县实现消费品零售额为8.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为4.33亿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
2、限额以上企业增势强劲,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平稳发展。限额以上企业利用其品牌优势,凭借得天独厚的消费环境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开展多种让利优惠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成为消费的主战场。前三季度,全县限额以上批零贸易和住宿餐饮企业实现零售额1.74亿元,同比增长43.4%,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个百分点。
3、住宿餐饮消费旺势不减。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加“节、会”、旅游和休闲娱乐等社会活动不断增多,大大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餐饮业成为消费增长的主要亮点。随着旅游市场升温,带动住宿和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增长。特别是随着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的活跃,带动个体餐饮业的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县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59亿元,月均消费1763万元,同比增长34.4%,其中限上企业实现零售额739万元,同比增长31.3%;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15124万元,同比增长34.6%。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11.3%上升到12.6%,对消费品市场的贡献率达到18.6%。
二、消费品市场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1、惠民惠农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城乡居民的购买力。经济发展使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同时低保政策的落实保证了城乡低收入群体购买力的提高,另外在农村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补贴等一系列的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实际购买能力。
2、旅游产业的红火给消费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消费品市场持续增长。旅游业快速发展,给我县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带来了无限商机。
3、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购买力日益增强。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8元,增长17.1%,。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727元,比去年增长14.6%。居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提高了消费实力,为消费品市场的繁荣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4、市场物价上涨,推动零售额快速增长。今年以来,市场物价在去年持续上涨的基础上,继续攀升,尤其是食品类商品的价格上涨较快,促使居民的被动消费增多。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持续发展的措施建议
1、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做到城乡居民增收和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只有在收入水平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居民的消费潜力才有条件释放出来。
2、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农民消费。在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使农民消费既有收入作保障,又有环境作支持,从而激发农民消费欲望,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3、依托消费升级,增强有效供给。针对消费品市场出现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引导企业优化和调整现有产品线和产品结构,增强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应能力,力求满足由消费结构升级引发的热点商品的旺盛需求,同时避免市场饱和商品的过度供应,使供给与需求进一步衔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4、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规范商贸流通业行为的工作力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以商贸流通业规范服务和诚信服务为着眼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假冒商品和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主要商品的规范管理和跟踪监控,特别是要加大对食品及日用品的流通管理,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建立起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商贸流通业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形成企业自主发展,同时加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规范化程度高的连锁经营企业,在坚持市场化导向的同时,要对其实施适当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