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活动方案
遂昌县交通局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的活动方案
2008年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根据遂昌县安委办《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活动方案》(遂安委[2008]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经研究,决定在过去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集中力量、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 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运输生产和施工建设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和运输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交通建设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美顺 县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徐瑞祥 县交通局副局长、县运管所所长
高初明 县交通局副局长
潘建龙 县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张朝晖 县交通局副局长
吴瑾秋 县公路段段长
何德生 县港航所所长
卢丁强 县设计所所长
邵宏慧 县运管所副所长
江志标 养护公司总经理
陈隆信 石王公路指挥部
蓝根文 石阳公路指挥部
黄建国 华通汽运公司
聂 坚 捷利达汽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邱雄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133149。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 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职责是:
(1) 县运管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对公路运输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出租车等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有关运输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的有关具体实施意见,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和促进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县公路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道路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 县港航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工程项目《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排查新建、改建公路隐患为主,重点加强隧道、桥梁、高边坡等施工项目、边施工边通车路段、沿河跨溪“三防”重点路段、滑坡坍塌路段以及对支架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5) 县康庄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康庄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农村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中临水临崖高落差、高边坡等施工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出现高处坠落、支架坍塌等事故隐患。完善农村“康庄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特别是与主干道相交的路口要设立减速设施和交通安全警示牌。
四、 实施步骤
(一) 部署阶段(一季度)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精神和有关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深化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有关工作。各单位请于3月30日前制定完成实施方案。同时,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的电话。
(二) 排查阶段(二季度)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的具体方案,组织“地毯式动态排查”,并督促各监管对象以各种方式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报送相关排查情况。各单位自查范围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等。
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尤其是要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对目前尚未整改结束的重大隐患,要集中力量整改,凡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或实施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汇总制度,对排查的隐患及时进行分类梳理、登记建档,按时汇总上报。加强重大隐患源的监控,严防发生事故。
(三) 挂牌阶段(6月份)
县交通局将根据排查结果,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标准,对各单位的事故隐患等级加以认定,并将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牵头,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将部分重大隐患分别确定为县级、乡镇级挂牌督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隐患治理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四) 整改阶段(2008全年)
2008年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整改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关键,各单位要按照“铁腕式追踪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整治旧隐患、控制新隐患。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未消除的单位,不得生产和经营。
(五) 督查阶段(四季度)
各单位要研究、分析各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于11月20日将有关治理情况总结汇报局运安科,我局汇总整理后需上报县安委办。县政府将组成由分管县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部门等参加的督查组,对我系统交通道路建设及设施、临水临崖路段、水上交通、公路运输企业、出租车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开展到位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等。
各单位一定要加强检查和治理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局最新掌握工作动态,迎接上级检查。
六、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加强建设施工、运输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特别是要结合公路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输生产工作,探索建立本单位建设工程和运输生产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公路建设和运输生产安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肃安全责任追究,提高安全监管绩效。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和运输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源头治本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建设施工企业、运输生产单位安全基础规范化管理,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运输生产企业员工、公路交通建设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运输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管理和施工作业、防范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成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小组要定期汇总情况,分析研究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县运管所要严格“三关一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车辆运输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单位既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又要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能以日常工作代替专项整治。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各相关单位要适时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排查治理的力度,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整治期间,各有关单位应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协调机制,对一些有共性、倾向性和政策性的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协调采取措施。同时要做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22日前报局运安科存档。县交通局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813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