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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遂昌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遂政发〔2011〕84号
索引号:2662104/2011-65951 生成时间:2011-10-12 09:42:16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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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昌县

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遂昌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丽水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残疾人14500余人,占人口总数的6.36%。持证残疾人4277人,其中肢体残疾2611人、视力残疾524人、听力残疾396人、智力残疾282人、精神残疾165人、多重残疾234人;持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142人;持证无劳动能力的有2502;持证有劳动能力的已就业1473人,就业率为82.98%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形成了受重视程度高、发展力度大、残疾人优惠政策多、残疾人生活改善明显的良好局面。2009年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优秀单位”;2009年和2010年县残联连续两年被市残联评为“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遂昌作出了积极贡献。

疾人事业发展政策环境得到优化。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遂委〔200939号),《遂昌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遂政发〔2009〕81号)和《遂昌县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意见》(政发〔2009〕20号),县残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来料加工等扶持办法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等实施方案。残疾人工作在全市率先列入乡镇年度考核。这些政策的出台和举措的落实,较好地营造了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氛围,有效地优化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环境。

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2006年以来,通过开展全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及现场会,不断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10年我县被市残联授予第一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达标县”。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健全,活动正常。占地676平方米,建筑面积1614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经建成,将全面发挥残疾人的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功能。信息化建设得到快速推进,建立县残联网站,实现信息交换和数据传递的便捷。通过信息宣传,扩大了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扶残助残的氛围日益浓厚,涌现出了一批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残疾人综合素质较大提高。残疾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参与社会活动能力进一步提升。落实了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助学政策,提高残疾人入学、就学率;通过举办残疾人种养业、面点制作、来料加工等技能培训班,一大批残疾人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涌现出一批创业和技术能人;组队参加全市首届残疾人技能竞赛竞赛,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选送2名残疾人参加全省第四届残疾人技能竞赛,分获个人单项第一、第二名。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举办残疾人卡拉OK大奖赛、趣味运动会,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组团参加全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17103铜、团体总分第四的成绩;推荐2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国第八届残运会集训;在丽水市残疾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加强残疾人教育管理,引导残疾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创业创新,激发残疾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政治活动,一批优秀残疾人被推选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参政议政职责和权利;开展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创业能人评选,一批自强模范、创业能人和企业家脱颖而出,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

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明显增强。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取得较好成效。2010年底,我县已安排31名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72名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完成白内障免费手术600例、免费赠送助听器 147台、为视障残疾人验配助视器12副、免费装配大腿假肢22条;全1584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517名一、二级残疾人享受了全额低保金或重度残疾人补助金;为85人次个体工商户补助养老保险,并在全市率先为残疾人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累计13484人次,金额71.836万元;扶持和发展残疾人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250人,扶持资金25万元;争取残疾人贷款贴息资金共56.8万元,扶持224人次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个体工商业;建成省、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各一个,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6人,辐射和带动残疾人创业70多人;稳步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帮助409户残疾人家庭完成了建(修)房,建(修)房总面积40326平方米,补助金额达132万元;对410人次特困残疾人落实了定补,保障其基本生活;走访慰问残疾人1562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总计37万元。通过这一系列帮扶措施,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创业的积极性,为残疾人自主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虽然取得明显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二是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资源和服务能力与残疾人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距离。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此,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抓住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促进残疾人事业从社会救助型逐步向社会福利型转变。全面贯彻《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遂昌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县人民一起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建设的奋斗目标,努力实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接近,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切实发挥残疾人在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服务为核心,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维权、无障碍以及残疾人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等方面的“两个体系建设”更加完备,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人人享有义务教育,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残疾人普遍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让全县残疾人基本实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

广泛开展残疾人“四自”精神教育和扶残助残活动,全力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优化残疾人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加强扶残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营造服务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基本满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3、坚持机制创新、打造特色。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打造特色工作,努力形成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共同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三、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社会保障

1、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2、主要措施

一是逐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低保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我县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二是深入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将更多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或日间照料,完成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或日间照料335人。争取通过整合撤并后的学校、办公楼、卫生院等政府闲置房屋或政府安排土地,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改建12所“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工(农)疗站或庇护工场,为轻度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治疗、辅助性就业、工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和为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

三是鼓励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缴纳社会保险给予适当补贴。帮助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继续落实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补贴优惠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提高残疾人参保率。

四是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将困难残疾家庭列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争取建立贫困残疾人救助基金,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交通、通讯、教育、文化等方面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着力解决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别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对因灾害、疾病等原因陷入贫困的残疾人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争取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五是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争取成立遂昌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过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发各类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捐赠,为残疾人募集慈善资金,拓展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渠道。

(二)康复和预防

1、目标任务

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300例、为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250台、为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验配助视器20副、为贫困下肢缺失者免费安装假肢30条;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补助2名贫困聋儿安装人工耳蜗、为3名贫困聋儿、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落实国家重点康复项目,为有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提供助明、助行、助听等康复服务。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

2.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残疾人康复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培智学校(班)、残疾人福利企业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二是制订完善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和康复救助制度。加强精神病人的救助和管理工作,逐步将脑瘫、截瘫、偏瘫训练和残疾矫治手术、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精神病患者服药、聋儿语训、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对医疗康复所需费用经报销后仍可能造成残疾人返贫的,实施医疗救助。

三是开展“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专项行动。为符合条件并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孤儿及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人工耳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

四是争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以“机构带动社区,社区服务家庭”的形式,开展“康复服务进家庭”活动。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白内障无障碍县”。

五是加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管理。确保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011年投入使用,以偏瘫、截瘫、脑瘫康复为主要服务项目,满足全县“三瘫”病人的康复需求,努力建设成为示范窗口。普遍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供应、社区康复指导等服务。

六是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进修班和培训,建立专业人才职称评定、晋升等倾斜机制,采取特殊鼓励政策,聘用各类急需的优秀康复专业人才。对乡镇(社区)康复指导员和社区(村)康复协调员进行轮训,逐步建立完善考核、发证和持证上岗等规范化培训、使用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

七是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结合“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爱眼日”、“爱耳日”和“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宣传残疾预防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出生缺陷、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八是健全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婚育咨询指导,普及婚前和孕期保健知识。加快建立新发疑似残疾儿童的筛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做好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三)教育

1、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培智学校(班)的建设和管理,降低残疾儿童(青壮年)文盲率。对0-6周岁残疾儿童实施学前康复教育。

2、主要措施

一是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学校工作考核和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鼓励盲童或聋哑儿童到省、市特殊学校就读,办好培智学校(班);探索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形式与方法,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的权利。

二是定期开展0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重视03周岁婴幼儿康复教育,依托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服务,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衔接工作。

三是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扩大残疾学生的入学率。鼓励和支持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电大、远程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形式,接受高等教育。

四是落实《遂昌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的相关扶残助学政策,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的助学补助或奖励政策。对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考入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推荐结对。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

五是鼓励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实地考察,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水平。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晋级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予以优先聘任。争取落实从事特殊教育教师、残联机构专门从事手语翻译和指导的工作人员相应的政策待遇

六是继续做好中国手语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手语翻译人员,全县残疾人工作者普遍接受初级中国手语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工作人员普遍接受中级以上中国手语培训。

(四)就业

1、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实现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80名;集中就业200名,其中异地就业120名;自谋职业和创业20名;培养残疾人来料加工经纪人5名,建立残疾人来料加工网点3个,发展残疾人从事来料加工90人;盲人按摩就业10名。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500名,完成盲人培训20名。

2、主要措施

一是大力宣传。深入贯彻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浙江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机制,对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察和劳动监察,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二是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鼓励社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是鼓励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残疾人扶贫基地、工疗、辅助性工场等机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土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是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专项行动。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行动。通过贷款贴息、社保补贴、资金补助等方式,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探索残疾人网上就业、居家就业等模式。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在工商登记、行业准入、税收规费、营业场所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在信息、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五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逐步在乡镇、村聘任能力较强的残疾人为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强部门协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村级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逐步扩大残疾人的就业途径。

六是加强与外地福利企业联系,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积极输送残疾人异地就业,帮助残疾人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促进残疾人增收。

七是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和服务。加大对盲人按摩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盲人从事盲人按摩业,并在场地、注册、税收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照顾。鼓励盲人参加高等函授教育和盲人医疗按摩考试,加大盲人计算机培训覆盖面,培养高素质的盲人按摩员。

八是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统计工作。定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亲属列入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加大援助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九是继续广泛开展免费、实用、与就业对接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类岗位证书培训教育。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十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全县残疾人的就业能力评估、就业指导、就业推介、职业培训、失业登记、就业统计等工作。

(五)扶贫

1、目标任务

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加强对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争取新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省级1个、市级2个、县级5个,安置残疾人就业40名,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60户。

2、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予以优先扶持。鼓励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来料加工业,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并帮助取得贷款贴息扶持,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是定期开展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通过调查摸清底数,掌握状况,为贫困残疾人制定个性化扶贫开发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不断减少贫困残疾人数量。

三是大力发展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完善扶持政策。落实省级、市级、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享受的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直接安置残疾人就业,有效发挥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

四是继续加强城乡残疾人保障性住房救助工作。将农村困难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行动,在同等享受政府有关政策基础上,积极寻求其他援助或补贴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城市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

(六)文化体育

1、目标任务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2、主要措施

一是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二是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文化进学校”、“文化进单位”、“文化进社区”等活动。举办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等培训、比赛和展览,积极选送作品参加省、市残疾人文化活动或比赛,向社会展示残疾人的文化艺术风采。

三是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广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和健身器材,指导、支持、引导、组织残疾人经常性开展自强健身体育活动。

四是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赛事,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定期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              

五是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完善优秀运动员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等方面保障。积极输送运动员参加市、省、国家或国际性残疾人体育赛事,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维权和信访

1、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维权和信访工作体系,落实扶残助残措施,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残疾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使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残疾人实现“应助尽助”。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2、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并将其纳入“六五”普法计划。在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时,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二是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三是开展“扶残助残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专项行动,形成面向残疾人的经常性法律援助机制。城乡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组织联动的信访工作网络。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信息化建设

1、目标任务

加快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县残联系统的信息化网络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拓宽信息渠道,优化服务平台,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主要措施

一是优化残联网站,丰富信息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强化服务功能,开展网上办事,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帮助残疾人通过网络了解法规政策和各种服务信息,利用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就业登记、康复、信访等服务。

二是广泛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建立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建立县、乡镇残疾人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使残疾人工作逐步实现网络化、数字化动态管理。

三是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充分运用全省残疾人基本情况数据库、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数据库、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数据库和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数据库,建立完整的残疾人状况数据库,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服务。

四是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建立统计台账,推进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实现数据之间的验证与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是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建设

1、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造就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落实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

2、主要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网络;配备好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选聘好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充分发挥专职委员的作用;在村规模调整的基础上,健全村级残协组织,在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二是落实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政治待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做好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培养工作,重点做好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和教育培养。

三是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为协会提供活动场所和办公场所,并保障必要经费,引导其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不定期开展“自强模范”、“优秀残疾人企业家”等评选活动。

四是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自强典型。

(十)社会环境

1、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我县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创建活动,着力完善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开展“爱心乡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评选活动,营造全县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扶残助残活动。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县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县广播电视台要开办新闻手语栏目;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各项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

四是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在乡镇、农村及残疾人家庭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争取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和长效管理的力度,启动无障碍街区创建工作,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五是积极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处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明确领导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强化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组织保障。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残疾人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切实解决好人员待遇等问题,促进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健全和完善,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经费保障。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落实中央、省、市重点扶助项目的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社会参与。残疾人事业具有社会性、公益性、扶助性的特点,社会各界要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弱的传统美德,及时伸出温暖之手、关爱之手、援助之手,积极为残疾人献爱心、做奉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和残疾老人的合法权益;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功人士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广大残疾人要继续发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积极投身造福自身的伟大实践,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以“平等、参与、共享”为目标,着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要融入大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和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实现遂昌残疾人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计划  残疾人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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