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濂竹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索引号:2662198/2011-64537 生成时间:2011-12-02 10:15:22 发布机构:濂竹乡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遂昌”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濂竹乡自2006年实施“五五”普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法工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有力地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明显提升,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我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群众期望相一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濂竹乡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大力提高乡、村两级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邀请有关部门为乡、村两级干部举办法制培训班,通过法制讲座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乡、村主要领导规范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通过普法考试的形式,激发干部学法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制氛围,努力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深入学习农村、企业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

二是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学习宣传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完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创新社会管理。抓好重点人员的普法工作,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我们主要以宣传标语、黑板报、法制橱窗等形式进行普法工作,对归正人员,以帮教为主,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并通过谈心等方法进行针对性的教育,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

四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三、工作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濂竹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由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领导机构或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各自职能,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积极开展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阶段性工作计划。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各行业法制教育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阵地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强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的积极作用,整合法制宣资源。

(四)抓好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切实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着重加强对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和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考核体系。探索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加强检查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落实经费保障。根据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濂竹乡委员会

2011年10月15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