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中共云峰镇委员会 云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的
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村选举委员会:
根据浙委办〔2011〕2号、丽委办〔2011〕3号、遂委办〔2011〕9号文件规定,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 3-7 人,规模较大的村可适当增加名额,要提高村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对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提出指导性意见,各村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5人,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委员。
附:云峰镇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指导性意见表
中共云峰镇委员会
云峰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