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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2662155/2011-65002 生成时间:2011-12-21 19:28:43 发布机构:云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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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峰镇委员会 云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的

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村选举委员会:

根据浙委办〔2011〕2号、丽委办〔2011〕3号、遂委办〔2011〕9号文件规定,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 3-7 人,规模较大的村可适当增加名额,要提高村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对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提出指导性意见,各村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5人,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委员。

 

附:云峰镇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职数指导性意见表

 

 

 

中共云峰镇委员会

云峰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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