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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交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遂交发〔2011〕89号
索引号:2662278/2011-65104 生成时间:2011-12-30 11:57:26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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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遂昌县交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遂昌县交通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根据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六五”普法部署,为进一步做好交通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我县交通工作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交通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县“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我县交通工作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增强交通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交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系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组  长:周瑞琛     

    副组长:郭锦羽  

    成  员:高初明 潘建龙 张朝晖 吴瑾秋 黄丰产何德生  卢丁强

    下设普法办公室,王爱平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

    廖美恩、潘勍、邱雄飞、雷声亮、叶慧燕、夏月琴。

    三、普法对象

    交通系统 “六五”普法的对象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局管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各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

    四、主要任务

    1、 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交通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增强交通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各项事务,在交通行业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制氛围,努力发挥法律在交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学习宣传依法行政及交通运输方面的政策法规。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交通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3、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制法规。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提高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持续、浓厚的交通学法用法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 2011 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 年下半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总结阶段(2015年下半年)。对“六五”普法进行自查总结,及时将材料上报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指导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领导职责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和协调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交通局网站等大众媒体和各种服务窗口和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等服务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交通工作的创新发展以及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落实普法经费。要重视普法教材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做好征订发放工作,为学法、普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并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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