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水利发〔2011〕50号
各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水利厅(浙水建)〔2011〕》23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决定在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
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水利厅(浙水建)[]2011》23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决定于5月至12月在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设计、监理等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资质审查和分包队伍管理,严禁无证施工、非法转包和以包代管。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施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推进持证上岗,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禁不经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
(二)强化建设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确保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三)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施工方案审查,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四)强化施工现场作业管理,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为重点,开展工程现场风险辨识与防控,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应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
(五)按照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管〔2005〕41号)要求,开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水利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作业行为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设施和作业行为标准,并抓好贯彻执行。
(六)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配备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编制各类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七)强化水利建设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如在大型起重机械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技术监管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份,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启动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9月份,具体实施。各水利企业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组织抽查。严格按照本方案中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对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和要求,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水利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按照各阶段任务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成效。各水利企业要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高温、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又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自查,重点抽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水利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有效抵制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并将自查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局安全办建设处我局将在10月至11月中旬抽取重点工程,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水利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要求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效,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主题词:水利 预防事故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水利局,县安委会。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