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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遂司【2011】18
索引号:2662139/2011-65609 生成时间:2011-08-17 09:37:52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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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科、室、处、中心:
   

    为全面加强我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局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窗口服务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创造和发展和谐的法律服务关系,更好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律窗口服务工作良性循环和跨越式发展。

    二、服务理念、工作目标及基本要求

    服务理念:贴心于百姓、服务于百姓、解忧于百姓、取信于百姓。

    工作目标:全力推进遂昌县司法局窗口标准化建设,实现窗口法律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要求标准化、服务方式多元化,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效能。

   基本要求

   服务态度:尊重、耐心、周到;

   业务咨询:准确、及时、完整;

   行政服务:规范、便捷、高效。

   三、重点内容

  (一)窗口服务要制度化

   1、首问负责制:服务对象到中心或打电话到中心、处办事,接受询问的首问中心、处工作人员(首问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人办理的制度。

   2、服务承诺制:各服务窗口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一次告知制:服务对象咨询审批事宜的,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受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时,对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需补充的手续和资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信息。

  4、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即时办结或限时办结。

  5、AB岗位制:中心、处某一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6、办事公开制:窗口服务人员姓名、职务、咨询电话公开;窗口可以办理的事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包括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办理时间),办事结果公开;收费公开,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服务大厅的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监督措施公开,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树立窗口服务形象标准化
    首先,着装整洁(有制服的着制服),仪表端庄、朴素大方,无奇装异服;其次,坐姿端正、站姿挺立、行走稳重;再次,无串岗、聊天、吃零食等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窗口内工作区域;最后,工作台上文书、资料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台面整洁。

  (三)行政服务项目要规范化

    1、服务内容规范化:窗口各项具体业务应制定具体的服务规范。应对服务事项、服务依据、服务类型、服务流程、申报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书示范文本、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规范。

    2、服务提供规范化:窗口各项具体业务应制定具体的服务流程规范。流程应规定受理、审查、批复、反馈等步骤的具体要求,做到“一站式”服务。

    3、服务过程控制规范化:服务提供过程中,识别、分析对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过程,并加以控制而收集、制定的服务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既是开展“勤廉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基层政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实际行动。窗口服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去。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创建工作作为本局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创建工作,局党组也将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紧紧抓住求实效这个关键,着眼于解决好窗口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对工作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要大力宣传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塞责的要提出批评。并将 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作为中心、处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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