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焦滩乡沿路沿景干流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规范各沿路沿景干流河道采砂工作,切实保护沿路沿景干流水域生态,全面推进“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和县政府关于沿路沿景干流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焦滩乡沿路沿景干流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实施《遂昌县加强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和《遂昌县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生态保护为先,河道安全为重,堵疏结合,逐步禁采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合理开发,切实抓好我乡沿路沿景干流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二、主要目标
沿路沿景主干流从 2012年 7月 1日起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并采取平复弃渣、疏浚河道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全乡沿路沿景干流河清岸绿、人欢鱼跃的生态风光,全面推广使用人工机制砂。
三、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 4月 15日前)
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开展全面禁采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措施和有关水利、国土、航道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批准的《遂昌县加强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重点做好全乡沿路沿景干流沿线村委会和广大群众以及采砂业主的思想工作,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制止趁机哄抬砂石料价格、聚众闹事等不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 4月 15日—5月 15日)
成立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无证开采和违规作业等非法采砂行为,由乡镇牵头,各村、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集中 1个月时间,对无证采砂或到禁采区偷采的要严厉打击,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为全面禁采打好基础。合同到期的砂场要全面停止采砂活动,场地内砂石要清理完毕,并拆除采砂机械设施,开展回填、平整、恢复等工作。砂石料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要清理完毕。在集中整治期间,由纪检部门牵头,对党员干部投资入股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整治。
(三)规范管理阶段(2012年 5月 15日—6月 30日)
集中整治后,全乡各沿路沿景干流河道采砂管理仍然按《遂昌县河道管理若干规定》执行,规范管理。一是按照《遂昌县河道疏浚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有序适时开展河道疏浚。二是合理布局和推出机制砂开采点。配合国土部门落实机制砂开采工作,配合环保部门落实机制砂场的排污达标工作,配合水利、林业、工商、质监、财政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争取人工机制砂布局点在地域分布上合理规范。
(四)正常管理阶段
各沿路沿景干流开展全面禁止采砂工作期间和全面禁采砂后,各村仍然要根据《遂昌县河道管理若干规定》和《遂昌县河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河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工作,水管站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做好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及水管站要高度重视沿路沿景干流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并与河道管理“四位一体”工作相结合,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和工作机制,尽快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水管站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建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违规开采,暴力抗法、哄抬砂价等违法行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各村、有关部门要按照全乡沿路沿景干流全面禁止河道采砂工作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计划进度,通过发布公告、制发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宣传沿路沿景干流禁止河道采砂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全乡范围内掀起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氛围,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二 O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水利
河道 方案 通知焦滩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