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柘镇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生猪定点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县政府、市商务局对该项工作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现将《大柘镇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柘镇加强生猪屠宰监管 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生猪定点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县政府、市商务局对该项工作的要求,决定自2012年7月15日起,在全镇开展为期百日的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百日行动”总体目标
以“一法两规”,即《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为依据,以严格规范行业监管人员和屠宰人员履职尽责为主线,通过“百日行动”,有效解决肉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促进“行业长效监管落实、屠宰主体落实”的生猪肉品安全保障工作格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猪产品消费安全。通过“百日行动”,达到屠宰人员约谈率、培训率100%,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率100%,上市肉品100%通过检疫、检验,屠宰环节出现的病死病害猪、废弃物100%无害化处理。
二、“百日行动”整治内容
严格履行商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即生猪屠宰环节监管和牵头协调打击私屠滥宰工作。重点整治生猪调入到肉品上市环节质量安全制度不落实情况,以及违法、违规将病死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上市肉品“两证两章”不落实等行为;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节肉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把牢生猪屠宰环节。
三、“百日行动”整治工作任务
(一)加强生猪屠宰基础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屠宰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屠宰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 “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生猪调入到肉品上市各环节质量安全制度,有无违法、违规将病死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上市肉品“两证两章”是否落实,发现的问题,要彻底整改。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二)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建立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对本辖区范围生猪屠宰进行监管,做好日常监管、乡镇协检员、屠工工作制度落实、检疫盖印、台帐登记等日常工作,同时掌握本镇、生猪屠宰信息;各行政村要发挥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作用,对发现的屠宰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以免发生私屠滥宰、病害猪肉产品上市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猪注水、屠宰注水生猪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屠宰违法行为和窝点,要从重、从快、从严,坚决予以清理铲除,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保证此次生猪屠宰监管、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行政村落实相应人员负责本辖区范围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成立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这次“百日行动”作为强化行业管理、消除肉品安全隐患、遏制私屠滥宰的重要举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保证“百日行动”期间不发生肉品质量安全引发的重大事件。
(二)密切部门配合,发挥监管合力.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猪肉销售摊点尤其是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配合做好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业落实进货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正规渠道,严防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加强“瘦肉精”检测,严防含“瘦肉精”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三)推进诚信守法,倡导企业自律。切实落实屠宰人员在食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在“百日行动”过程中,我镇将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对每位屠商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推进诚兴守法经营。
(四)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整治成效的宣传力度,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案件,坚决曝光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5日-7月31日)。各屠商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8月1日-9月30日)。广泛发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通过认真排查确定的整治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重点整治,集中解决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的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日-10月25日)。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生猪屠宰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兽医局。
大柘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