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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通知

遂交发〔2012〕83号
索引号:2662278/2012-66027 生成时间:2012-08-02 17:28:36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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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局属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正逼迫浙闽沿海,1日上午9时位于距离丽水东南方向约 650公里的洋面上,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 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缓慢加强受其影响,我县82后期至4日将有一次明显的降水过程,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暴雨到大暴雨。

    根据省、市、县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布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为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防御9号台风工作,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干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提前进岗到位,对本单位的防台工作进行全面的布置,发生灾情时要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各单位的应急抢险人员,应急机械,物资装备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根据当地防指的应急响应要求及时调整相应措施,以应对防台工作的各方面需要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单位要及时收听气象部门的台风信息预报,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防台责任公路管理部门要对地质灾害点及易塌方路段,经排查有隐患的桥梁隧道以及批准设立的公路两侧广告牌实施有效监控,公路排水系统要确保畅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根据气象情况及时做好客运班车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班车行经降雨量较大(100毫米以上)地区及山区道路安全情况不明的,要果断采取停班等措施并通知途中驾驶员注意道路情况,谨慎开车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渡口,通航库区,客渡船舶及水上浮动设施的检查,会同当地乡镇政府切实落实好警戒水位停航及相关督查措施,防止客渡船冒险渡运和水上浮动设置走锚漂移各工程指挥部要针对风雨情况果断下达停工指令,对高边坡下方和低洼场地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以及居住在危房和工棚的人员要提前撤离,同时做好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雷击等相应措施各单位要做好内部干部职工的防台宣传教育,在台风过程中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抢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冒险蛮干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现场负责人的责任

    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对防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按照重点防降水兼顾防强风的原则(尤其是要做好预防小流域洪灾及山体滑坡坍塌等次生灾害),查人员机械车辆物资是否准备到位,查值班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落实,查防台薄弱环节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针对防台所采取的转移撤离加固疏通停工停班停航等避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台风过后,公路航道及施工现场必须经有关单位组织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交通运输及施工作业

    加强宣传,及时报告根据当地防指的指令,及时启动防台应急预案,各单位的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到位,做好防台指挥协调和信息的及时传递工作,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对擅离职守,贻误防台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及时调查汇总台风过程中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县局,灾情有扩展的要及时续报受灾地点灾情内容死伤人数损失估算(折算成人民币)以及防台措施投入人数(机械)停班(航)次数撤离人数等基本信息要在最快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县局

    县局上班时间联系电话:8133149,值班时间联系电话8122942,传真:8132332邮箱:scjtya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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