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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牡丹亭苑小区及遂昌.P(2012)01#地块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会会议纪要

.〔2012〕号
索引号:2662390/2012-67213 生成时间:2012-09-10 09:20:59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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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牡丹亭苑小区及遂昌.P(2012)01#地块住宅小区(原凯恩一车间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会会议纪要

  2012年8月27日,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凯恩.牡丹亭苑小区及P(2012)1#地块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府办郑立盛,县发改局洪斌,县国土局周晓航,县环保局徐萍,县水利局朱苏华,县人防办黄清华,建设局钟雪飞、李宏方、叶连能、张树英、童彤、周霞英、黄文举,县供排水公司邱小松、顾军明,县电力局周利华,县气象局叶卫华,妙高街道林启明以及业主等相关工作人员,消防大队因故缺席。会议由县建设局钟雪飞总工程师主持。

  一、凯恩.牡丹亭苑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汇报了凯恩.牡丹亭苑小区规划建筑方案,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方案规划和建筑功能布局基本合理,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但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1、北侧1号路边已建公厕位置约175平方米用地,不属本项目用地范围,从小区合理布局和提高小区品味的角度考虑,会议原则同意将该地块一并规划设计,但业主须先按程序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后,再进入报批程序;

  2、规划总平面图中用地红线坐标和用地红线图中坐标必须统一;

  3、因幼儿园服务周边区块,同意在规划2号路设置次出入口,入口处必须设置慢行设施和标志。

  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足,请按有关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按标准对方案进行修改;

  5、日照分析中,幼儿园和住宅标准不同,结论应分别明确是否满足日照要求,各项参数应准确,包括地块周边村留地建筑高度等。

  6、电力线路和配变电设置与电力局进一步衔接完善;

  7、按照现状供水管道的分布情况,供水接入口应放在1号路位置;

  8、设计要考虑管道燃气系统的分布;

  9、补充环卫设施分布图,污水接入口与现状市政管线做好衔接,防雷专篇文字内容继续深化;

  10、人防地下室按相关标准进行核实;需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小区内部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11、原则同意主出入口设置在西侧规划1号路上,该入口距离规划1号路转弯处较近,须做好安全性分析并采取确保安全的有关措施。

  12、8月29日,业主已将文本送至县消防大队审核,消防大队经审核无意见。

  13、文本中的前后数字要统一,做到图文一致;

 

  二、P(2012)01#地块住宅小区(原凯恩一车间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浙江华洲国际设计有限公司汇报了P(2012)01#地块住宅小区(原凯恩一车间地块)规划建筑方案,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该方案规划和建筑功能布局基本合理。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但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1、为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地质允许并确保周边相邻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建造两层地下室,地下室开挖过程中应做好基坑围护的设计和施工;

  2、4号和5号楼之间的底层公共通道和煤气瓶组站不占建筑密度和建筑面积指标;

  3、补充气象、环保设计专篇内容,防雷应采用二类标准,图纸中地下室设计的排烟通道在文本中要体现;

  4、为保障用户用电安全,考虑采用双路供电;

  5、煤气瓶组站与住宅间的安全距离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6、5号楼入口处增设无障碍通道;

  7、沿路的阳台要考虑街面景观需要,避免今后住户临空悬挂晾晒衣物影响市容;

  8、凯恩路方向用地红线预留后退的用地除规划4.5米人行道外,其余规划为拓宽车行道;

  9.因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在凯恩路上,对市民车行和小区居民出入造成一定安全影响,开发商需在小区主出入口位置设置通行安全设施和标志;

  10、建筑外墙宜采用清新淡雅色调,屋顶形式建议采用坡屋顶;

  11、8月29日,业主已将文本送至县消防大队审核,消防大队经审核提出2#、3#楼之间距离不足13米不符合消防规范;消防部门建议将2#楼西面的卫生间窗户做成甲级防火窗,适当减少1#、2#楼间距离,确保2#、3#楼间距离满足消防要求。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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