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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生成时间:2013-11-29 16:13:00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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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更加规范、科学开展,根据《丽水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方案》(丽教计办[2013]1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遂昌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遂昌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30号) 精神,根据《丽水市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管理办法》(丽教计〔2011〕90号)和《丽水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方案》(丽教计办[2013]148号)的要求,促进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规范、科学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二、考核目的和要求

  为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过程管理,规范操作,强化责任意识,探索和建立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按“简化考核方式,硬化考核指标;实行抽样检查,规范评分操作;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工作将从制度建设、组织申报、工作开展、经费管理、爱心宣传、档案建设、食堂等级和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

  三、考核指标分值

  考核总分105分,其中规定指标24项,分值100分;附加指标1项,分值5分。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5分以下至70分为良好;得分在70分以下至60分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年度均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工作投诉查实2起及以上并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工作有重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考核程序

  考核按自然年度,采用自查自评、统一考核、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

  (一)11月底前,自查自评。各单位整理考核材料,对照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自查自评,填写《遂昌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评估表》和《遂昌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考核量化表》,报教育局计财科。

  (二)12月底前,统一考核。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检查核对相关材料、查阅报表凭证、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核对,与学生、教师座谈等对考核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三)下年年初,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考核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六、其它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效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行为,注重原始材料的积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等,以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

 
2013年学校爱心营养餐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学校:
项目 序号 内容 得分
制度建设 1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成立学校管理小组和缮管会,职责是否明确,分工到位得分。
2 采购管理制度。
3 自主经营得5分,对外承包不得分。
4 学校落实“五常法”管理细则
落实管理 5 营养餐标准菜谱开设情况
6 按时完成营养餐网上申报工作得分,不按时不得分。
7 及时上报营养餐菜谱得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次不按时扣分。
8 缮管会是否开展工作(爱心营养餐抽查登记表)
9 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情况(周训)
10 采购是否溯源、进货台账、索证索票
11 食物留样、餐具消毒是否正常开展
12 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台账
13 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14 学生营养餐申报材料是否健全,每学年一次申请
经费管理 15 营养餐和伙食费合理开支分,超范围开支每发现一笔减分;每月平均开支得分。
16 教师伙食费收取标准大于学生标准20%以上得分,等于学生标准得分,小于学生标准不得分。
17 伙食费结余:结余数小于当年伙食费收入总额4%得分,大于4%每多0.3个百分点减分。
18 营养餐专项经费结余:结余当年拨款数的2%得分,大于2%不得分。
食堂等级 19 A级食堂得5分,B级食堂得3分,C级食堂得2分,当年创等级加8分。
奖励 20
2013年学校爱心营养餐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学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
制度建设 1 组织领导 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成立学校管理小组和缮管会,职责是明确、分工到位(2分) 2 检查台帐
2 工作机构 有专(兼)职管理员,负责食堂管理和营养餐工作(2分) 2 检查台帐
3 经营模式 自主经营(2分),对外承包不得分。 2 检查台帐
组织申报 4 申报工作 科学界定受助对象,申请、评审、公示程序规范(3分)。 3 检查台帐
5 按时完成营养餐网上申报工作(2分),不按时不得分。 2 平时统计
工作开展 6 物资采购 食堂粮油分片区统一采购(2分),肉、冷冻食品、家禽、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实行定点采购(2分) 4 检查台帐
7 菜谱推进 按标准菜谱烧制,提供营养餐标准菜谱(3分) 3 检查台帐
8 及时上报营养餐菜谱(5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次不按时上报扣1分。 5 平时统计
9 日常管理 缮管会是否开展工作(爱心营养餐抽查登记表、师生满意度调查) 5 检查台帐
10 日常管理 “五常法”管理,有制度、有落实 5 检查台帐
11 日常管理 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台账 5 检查台帐
12 培训管理 开展食堂员工每周例会(2分),学期邀请食品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管理水平(2分)。 4 检查台帐
13 食品安全 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采购是否溯源、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完整准确;食品留样48小时、每日进行餐具消毒;有突出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5分) 5 检查台帐
档案建设 14 档案管理 学生营养餐申报材料是否健全,有汇总表(3分) 3 检查台帐
15 采购索证索票齐全,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留样、消毒、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齐全(5分) 5 检查台帐
经费管理 16 合理开支 营养餐和伙食费合理开支(5分),超范围开支每发现一笔不得分。 5 中心统计
17 定期结算 营养餐(伙食费)支出实行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清算,一学期一公布。(5分) 5 中心统计
18 收费管理 教师伙食费收取标准大于学生标准20%以上得(5分),等于学生标准得(3分),小于学生标准不得分。 5 中心统计
19 结余控制 伙食费结余:结余数小于当年伙食费收入总额4%得(5分),大于4%每多0.3个百分点减(1分)。 5 中心统计
20 营养餐专项经费结余:结余数小于当年拨款数的1%得(5分),大于1%不得分。 5 中心统计
爱心宣传 21 宣传报道 学校在县教育网站或其它媒体上有食堂(营养餐)工作宣传报道5篇以上得(5分),每少1篇扣1分。 5 检查台帐
22 宣传报道 学校食堂(营养餐)工作或事迹被媒体录用发布的,国家级1篇得3分,省级1篇得2分,市级1篇得1分。(最高得5分) 5 检查台帐
23 工作投诉 创师生满意食堂,确保零投诉(3分),有投诉经查实不得分。 5 检查台帐
食堂等级 24 等级创建 A级食堂得5分,B级食堂得3分,C级食堂得2分。 5 文件统计
奖励 25 工作创新 学校具有较新的管理理念,能开创性的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成效、有特色,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借鉴作用(5分) 5 检查台帐
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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