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13年度遂昌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管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11〕226号)要求,我局会同县质监站对县级监管的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就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施工开展了“平安工地”达标考核确认工作。现将达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平安工地”达标考核总体情况
2013年各参建单位按文件要求开展月度初评、季度和年度考核,“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体开展较好,县级主管的各在建项目全部达标,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对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考评申请进行了核准确认。监理单位通过对施工单位的自评进行了检查复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完善。施工单位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自查自纠的方式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平安工地”各项检查指标基本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受控。
二、示范工程(工地)核定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上报了“平安工地”的考核汇总资料,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申请示范工地(工程)。经现场复核确认峡湖金公路改建工程为“示范工程”,峡湖金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为“示范工地”,详细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遂昌县峡口门至湖山至金竹改建工程指挥部
施工单位: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合同段)
监理单位:上海市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效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项目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广泛宣传、制定制度、检查达标和检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基层、规范管理,形成了市-县-工程项目三方联动、整体推进的稳定工作格局,施工安全事故得到明显遏制,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改善。
峡湖金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努力打造“平安工程”为目标,针对项目建设阶段性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狠抓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的落实;狠抓安全生产经费和安全技术投入;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认真落实每项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该项目全线已贯通,但机电工程及其它扫尾工程施工仍在进行中,由于里程大大缩短,社会车辆急欲从新线通行,势必给施工人员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指挥部专门制定了交通管制方案,落实专人在重点路段值守,严禁社会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整合交警、运管、路政等执法部门协同管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他们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县其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四、“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复核的情况看,当前我县“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认识、管理上的不足之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别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兼职现象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足,一方面是安全费用不投入,另一方面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二)个别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一些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对工程现场不安全行为管理不严。主要表现为建设单位未能切实履行自身安全责任,没有认真督促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落实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的投入使用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不细致,对规章制度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执行不到位,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监理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未真正发挥安全监理的作用;一些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安全监管不力。
(三)施工单位:部分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程序,对临时用电设施、大型施工设备及承重支架的检查、检验及验收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施工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不及时;一些项目部组织机构不健全,存在专职安全员兼职工程技术岗位的现象;少部分施工单位对“平安工地”达标考核不够重视,隐患整改力度不大。
四、2014年“平安工地”建设相关要求
(一)2014年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以“平安工地”达标考核为主要抓手。使“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应延伸“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范围,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工作。
(二)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职能部门力量,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监督管理到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在施工全过程强化“平安工地”建设的检查督促工作。
(三)监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同时应严把施工单位的“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复查关,规范上报相关材料。
(四)施工单位应切实重视“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动态管理。
(五)县局将结合“平安工地”达标考核相关要求,组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若发现“平安工地”考核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者多次整改仍存问题的,将依法予以政处罚。同时“平安工地”考核为不达标的单位将不予核定标准化工地及不予推荐其他评优活动。
附件:2013年度遂昌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汇总表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