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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遂政发〔2012〕0097号
索引号:2662104/2012-67326 生成时间:2013-03-11 12:00:08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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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浙教督室〔201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实施教育现代化学校和标准化学校的创建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教育环境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校际、城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深化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与市政府,市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到2013年6月,基本达到《浙江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价标准》,并通过省政府认定,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完善办学条件。一是根据《遂昌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证偏远地区学生方便入学。二是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使每一所学校的校舍、教学设施、实验仪器设备、校园网普及率、多媒体班套比、计算机生机比、图书资料和卫生室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办学标准;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达到要求。三是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金岸小学、梅溪小学的建设速度和校安工程建设步伐,大力实施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二)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优化教育队伍

1.加强县域内教师编制的统筹管理和配置。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调整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统筹管理县内中小学教师编制。根据寄宿制学校和新课程体系的实际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编制配备,适时补充教师,建立完善教师补充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部分专任教师编制,专任教师调配优先考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薄弱学校。县域内学校之间的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保持相对均衡,农村学校逐步达到城区同类学校标准。

2.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教育局选拔任用。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有计划地从城镇学校选派管理干部充实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教育发达乡镇(街道)学校挂职锻炼,建立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强化校长年度考核和任期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校长任用的主要依据。

3.大力实施城乡教师援助工程。深入推进城乡教师援助工程,加强县域内、校际间教师交流,促进教师队伍均衡配置。通过结对帮扶、定期支教、名师带徒、对口交流、巡回讲学和挂职学习等形式,帮助农村薄弱学校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鼓励城镇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学校支教。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机制,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共建共享。

4.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发展工程。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学习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法,使全体教师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养,促进教师教学手段的不断提高。注重高效课堂,提升教师教学理念,大面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投入,县财政按教师工资总额的3%列支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小学按不少于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列支教师培训经费。

5.切实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把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照标准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每两年安排教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和完善优秀骨干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津补贴及奖励制度,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定期开展“钱瓯名师”(功勋教师、学科首席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系列评选,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三)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办学水平

1.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强化政府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完善政府和教育部门共同防流控辍的责任制度,确保全县小学、初中入学率均达到100%,巩固率均达到9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创新义务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符合遂昌实际的教育管理机制,通过控制学校规模、打造学校特色、提高课堂效率等新手段、新思路,不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管理水平。一是控制学校规模。科学规划学校规模,严格控制班级人数,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创新学籍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转学和入学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基本消除择校现象,促进城乡生源基本均衡。二是提高课堂效率。大胆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创新课堂教学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轻负高质”的课堂教学模式。深入开展小班化教学的探索实践,为实现小班化教学打下基础。三是打造学校特色。进一步加强德育、体育、艺术教育和科技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鼓励义务教育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打造一批具有不同特色品牌的窗口学校。

3.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免试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逐步解决中小学生“择校”行为。健全遂昌中学分配生制度。

4.推进义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逐步建立教师发展评价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努力提升教育质量。

5.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分重点班,不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四)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推进教育公平

认真落实国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家庭寄宿生营养餐政策。整合社会捐助资金,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由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和农村、城镇社区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加强保育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让留守学生得到关爱并快乐成长。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五)实施均衡发展督导工程,推进依法治教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结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形成经常性督导和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努力实现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和科学化。重视并加强教育的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由教育专家、资深校长、社会名流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工作考核。

2.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监测结果。全县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员队伍,负责对全县教育均衡情况进行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宣传、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人力社保、公安、工商、监察、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或高于上级核定标准,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确保生均财政拨款逐步达到或高于省平均水平,并按规定足额用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达到或高于省定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切实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三)各司其职,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依法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应职责。县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创建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知晓、参与创建工作;县发改部门负责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好相关项目的审批管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县建设部门负责学校用地规划布局、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好城区学校周边商贩占道经营、店外店经营的管理工作;县编委办负责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财政部门负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增长;县国土部门负责学校建设项目供地等相关工作;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做好职称评聘、教师招聘等相关工作;县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开展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县工商部门负责管理好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的经营秩序;县卫生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县文化部门负责文化、网吧市场的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辖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学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教育  义务  均衡△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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