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柘镇关于开展“美丽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营造党员干部在山区科学发展过程中倾力贡献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各村党支部中开展以“心灵美、敬业美、诚信美、助人美、形象美”为主要内容的“美丽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新任务、新要求,通过“美丽党员”的评选,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党员示范带头、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基层党员振奋精神、坚定信念,推动我镇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加快推进我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评选标准
(一)“美丽党员”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党员群众推荐与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评相结合原则;
3、平时考察与审查决定相结合原则;
4、实事求是原则。
(二)“美丽党员”基本标准: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鲜明的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强。
2、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领导,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维护党的团结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党内各种学习和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积极建言献策。
4、有良好的道德操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一心为公,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帮助其他党员和群众共同进步。
(三)“美丽党员”具体标准:
1、心灵美: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与群众邻里相处和谐友善。
2、敬业美: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勤勉做事,为村集体事业健康较快发展尽心尽力;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依然能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诚信美: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村级活动践行党员承诺,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信守承诺。
4、助人美: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5、形象美: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具有强烈的服务群众意识、大局意识;自行创业,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主动参与便民服务工作;乐于奉献,是村中化解矛盾纠纷的“老娘舅”,公益事业的“热心人”。
四、评选时间
请各村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结合第二季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以座谈会或党员表决投票等形式充分酝酿,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的人选必须从第二季度评选的先锋党员中产生。候选人进行公示后,填写《大柘镇“美丽党员”推荐表》(附件1)。镇党委将从中择优选择推荐县级“美丽党员”人选。
《推荐表》请于6月21日前报送镇党政办。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大柘镇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附件:1、大柘镇“美丽党员”推荐表
抄送:县委办,县委组织部
中共遂昌县大柘镇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