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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风景旅游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遂旅发〔2013〕27号
索引号:746323500/2013-66945 生成时间:2013-09-04 11:18:25 发布机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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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旅发〔2013〕27号

关于印发遂昌县风景旅游局迎接国家三类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所),县旅发公司: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做好评估迎检工作,努力实现我县旅游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旅游行风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档次和质量,确保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通过,根据《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和《遂昌县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执行。

                               遂昌县风景旅游局

2013年 6月 6 日

遂昌县风景旅游局迎接国家三类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旅游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旅游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旅游行业的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员工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场所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旅游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局机关、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及旅行社的从业人员普通话达到一定水平。

2.实现汉字在社会应用中基本做到规范,旅游宣传出版物、计算机用字规范,标牌、指示牌、宣传牌和广告等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手书招牌凡使用繁体字的须在显著位置配置规范字牌。

三、评估的范围和办法

评估范围:局机关、景区(点)、各旅游企业。

评估方法:将通过定点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受评对象,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步骤

1.工作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

根据迎评工作要求,成立遂昌县风景旅游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安排部署迎评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领导和语言文字专(兼)职工作人员。

2.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4月31日)

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文件,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召开旅游行业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迎检工作动员和部署,全面开展迎检各项工作。

3.自查整改阶段(4月31日-6月30日)

局机关、受评的旅游行业单位根据《丽水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丽水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和《遂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自查自评,并做好自测表、材料目录等整理工作,由县旅游局牵头,对县域内国家4A级景区的环境用字进行排查和清理规范,创建国家4A级景区用字规范基地,对本单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逐项自查,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评估督查阶段(6月30日-8月31日)

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提高的原则,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评的旅游行业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督查,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搞好整改,同时定期复查。

5.整改提高阶段(8月31日-11月30日)

受评的旅游行业单位,针对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评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6.迎接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

局机关、受评的旅游行业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收集汇总材料和迎接评估检查等准备工作,并准备好接受省、市语委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

7.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

局语委办对整个评估过程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整理材料,为3年后的复评做好准备,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科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科室、各单位要增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法律意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规范公务用语用字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强化依法行政和文明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方面,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范使用公务用语用字的能力。分管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要督促清理、整改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的现象,维持旅游系统的良好形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围绕迎检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在主要公共场所(如办公室、会议室、楼道等)设置标语牌、提示牌等方式,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3.加强监督,长效管理。在落实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各项措施的同时,自觉接受县语委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意见要不折不扣的接受并整改。要在对公务用语用字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选择基础好、责任心强的同志监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此页无正文)

 

 

抄抄送:市旅游局,县语委办。

遂昌县风景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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