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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2662104/2014-51288 生成时间:2014-04-01 00:00:0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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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昌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

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根据省卫生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人力社保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试点的通知》(浙卫发〔2013〕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际,制定《遂昌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为手段,促进我县人才、技术、信息和管理等医疗卫生资源城乡统筹配置,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巩固和提高县域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比例。

二、主要内容

1.探索建立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保障和财政保障机制;

2.加快县级龙头医院能力建设;

3.加快实用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4.强化县域卫生人才统筹机制建设;

5.探索完善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

6.建立上下有序通畅的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机制;

7.探索建立县乡临床检验检查共享中心;

8.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建设。

三、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切合县情,突出重点;城乡对接,着眼长远;疏紧结合,分类推进;以点带面,逐步提高;资源统筹,充分利用;提升能力,服务百姓。

四、实施方式

(一)强化县级龙头医院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药品零差率”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完善补偿机制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加快完成遂昌县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县级医院差异化发展机制,加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大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二)强化县域卫生人才统筹机制建设。建立县域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探索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配置、推进县管乡用、乡招村用。

1.继续开展卫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对于紧缺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医学生,适用我县人才引进政策。加强优秀、紧缺型卫生人才统筹招聘工作,改革招聘方式、适当放宽招聘年龄等限制,对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对要求招聘具备执业资格毕业生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招聘。

2.继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医生(护士)定向培养工作。设立专项资金,适当增加本科人员数并予以补助。适时调整专业结构,根据基层卫生实际情况提高公共卫生和护理等专业的定向培养比例。

3.实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前下基层服务制。除特殊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此前无1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晋升中、高级职称之前,应到乡镇卫生院轮岗服务一定的时限。

4.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县新招聘的医技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按规定先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注重基层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相结合,注重实践技能提高。新进人员在规定期限未取得资质,取消带教,不予聘用。按照上级卫生部门文件要求,严格实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下基层服务锻炼制度。

5.实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名医”下基层服务制。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遂昌名医”和“院级名医”,任期内应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定期限的服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与基层医生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带教关系,有计划地开展指导活动。

6.鼓励全县卫技人员参加相应专业的在职教育。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技人员在晋升前必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定期限的进修轮训。根据县级医院在医疗专科整合后的学科特长,统筹合理安排到两家县级医院进修培训。对基层卫生院每年派送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的卫技人员,县级医院应确定责任带教老师,建立一对一师徒带教关系。

(三)探索县乡临床检验检查中心建设。加强县乡医疗卫生资源要素和功能整合,依托信息平台和物流,适时推进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行临床检验检查县乡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收入按协议分成。

(四)加快实用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投入,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院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加强卫生信息平台和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在国家数字卫生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卫生信息的统一高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参合城乡居民就诊实时结报。加快完善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的网络视频教育、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应急指挥等信息系统。加快健全完善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人人拥有电子健康档案”,注重电子健康档案动态管理;推广标准化、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加强标准化临床路径的应用,推进医院信息化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全县卫生信息中心,整合各项卫生信息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健康信息和基本诊疗信息的共享。

(五)探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机制建设。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突出差异化发展和分工协作。

1.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引导社区居民到签约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就诊。

2.合理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积极引导患者“小病留社区、康复回社区”,让患者在转诊过程中享受不间断的医保报销待遇。

3.以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预约诊疗、规范上转、引导下转等环节,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分工协作机制。基层卫生院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在诊疗范围以外和诊断及治疗困难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卫生院的转诊病人凭转诊介绍单、健康档案优先诊治和住院。县级医院对卫生院所在乡镇(街道)的住院病人和门诊经治疗后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及其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病人,及时做好转诊记录,转回基层卫生院,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医院乡镇(街道)住院分部,按县级医院标准管理,县级医院医护人员参与诊疗,业务收入按协议分成。

(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切实发挥绩效工资杠杆作用,有效调动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性。

1.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核拨机制。科学合理核定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划出一定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与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直接挂钩,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考核结果核拨。

2.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诊疗人次、值班、出诊、社区卫生服务站轮岗、下村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参与健康体检工作等实际,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不受绩效工资结构比例等限制,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内部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

3.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年终收支结余奖励政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核定业务量的基础上,年终结余适当比例用于改善医护人员福利,同时完善考核制度,制订门急诊均次费用控制、本区域就诊率等指标,避免因追求业务量出现过度诊疗而损害群众利益,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4.设立偏远山区卫技人员补贴,确保偏远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队伍稳定。

(七)探索完善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围绕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试点的总体目标,切实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对县域医疗的辐射和带动能力,通过托管、支援、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县、乡镇纵向合作机制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1.第一类县乡合作方式:全面托管。

县人民医院全面托管遂昌县妙高中心卫生院,该卫生院的行政、业务、人事、资产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管理,药物按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管理,财务按绩效工资制度要求管理,县人民医院对其适当保障。双方须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县级医院乡镇住院分部和县乡临床检验检查中心。

2.第二类县乡合作方式:业务托管。县人民医院业务托管云峰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业务托管王村口中心卫生院。

县级医院对托管卫生院在医疗技术、人员和设备上须予以支援帮助,可就托管卫生院的班子组成向县卫生局提出任免建议,并委派1名业务骨干担任其业务副院长,常驻卫生院,负责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承担医疗服务业务,做好单位之间的对接协调,协助院内决策管理,制定和实施培训、进修计划。同时,委派一定数量的卫技人员,参与卫生院的医疗机构管理、医疗、预防、居民体检、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技带教和教学等工作。具有托管关系的县乡医疗卫生单位须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工作,探索建立县级医院乡镇住院分部和县乡临床检验检查中心。

运行期间,可积极探索行政、业务、财务、药品、人事、资产“六统一”管理,条件成熟时,向全面托管方向过渡。

3.第三类县乡合作方式:支援和帮扶协作

根据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原则,遂昌县人民医院、遂昌县中医院与其他18家乡镇卫生院经充分协商并报县卫生局批准后确定帮扶协作关系。遂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和卫生监督所确定1-2家帮扶卫生院,可与县级医院支援对象重复,任务以指导、推进帮扶对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主。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合作卫生院在医疗技术、人员和设备上须予以支援帮助,可根据需要,委派业务骨干担任合作卫生院的全职或兼职业务副院长,负责合作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承担医疗服务业务,协助院内决策管理,做好合作单位之间对接协调,制订和实施培训、进修计划;并委派一定数量医疗卫生业务人员,从事医疗业务服务和医技带教工作。根据双方实际,探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工作,探索建立县级医院乡镇住院分部和县乡临床检验检查中心。

运行期间,可积极探索行政、业务、财务、药品、人事、资产“六统一”管理,条件成熟时,向托管方式过渡。

   (八)强化中心卫生院服务和管理功能

根据我县山区交通状况和历史延革,强化中心卫生院服务和管理功能,调整设置6个中心卫生院,3个直属乡镇卫生院,12个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承担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片区内其他卫生院的职能,对片区内的人员、医疗设备实行统筹调度, 中心卫生院院长对辖区内人员配置、进修培训、设备调整具有建议权,在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人员因病、进修等短期缺岗时进行资源整合。同时,在设备设施、人员配备、进修培训等医疗资源配置方面向中心卫生院倾斜,加速提高其医疗服务能力。其中,黄沙腰中心卫生院下辖西畈乡卫生院和柘岱口乡卫生院;王村口中心卫生院下辖龙洋乡卫生院、蔡源乡卫生院和焦滩乡卫生院;金竹中心卫生院下辖湖山乡卫生院;北界中心卫生院下辖高坪乡卫生院、应村乡卫生院和新路湾镇卫生院;云峰中心卫生院下辖濂竹乡卫生院;妙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三仁畲族乡卫生院和垵口乡卫生院;大柘镇卫生院、石练镇卫生院和妙高中心卫生院为直属卫生院。

(九)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建设

1.调整充实人员,正常运转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对于已完成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必须加快调整到位,健康档案到站管理,医护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轮转或长期固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对于长期固定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卫技人员,绩效工资应予以适当倾斜。

2.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村级基药覆盖率。根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运行情况,调整完善财政补偿政策,采取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补助办法,提高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探索村卫生室财政补助的总量增长和动态管理机制,争取让更多的村卫生室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3.建立完善监管体制,将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县卫生局、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病人的三级监督体系,乡镇(街道)卫生院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医疗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一旦查出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在村卫生室显要位置公示基本药物品种、规格、价格及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加大宣传,让村民充分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实施办法和监督措施,使村民真正做好有依据可以监督,严防村卫生室既领取财政补助,又使用违规药品的行为。

4.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增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立乡村医生队伍人员定期更新机制,劝退一些年龄大、意识差、素质低的村医。结合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制度,将一批年龄轻、素质好和业务精的医务人员充实到村医队伍。建立相应配套政策,让村医下得去、稳得住、做得好。强化村医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医的业务水平,确保规范用药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硬件配备到位。

5.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适时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结报机构管理,使相关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利用支付政策引导村医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以卫生信息化为载体,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培训和诊疗用药、新农合门诊结报等行为的监管。

6.加强基层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的考核。对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落实相应的医护人员与村卫生室组成管理团队,督查、指导村卫生室规范有序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开展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县编制、发改、人力社保和卫生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改革深化工作。县政府成立以鲁子钗副县长为组长,蓝关洪、潘新军为副组长,尹伟平、方文初、占伟红、雷永春、叶水福、朱建和、张布明为成员的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水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建和、张布明、李新民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委员会,建立相应职能科室,各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应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县乡村卫生一体化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在综合管理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文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发改部门要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乡村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财政部门要统筹资金,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等共享中心、县域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人力社保部门要完善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医保等政策,加强卫生人才招聘、培训和使用,促进县乡卫生人才的统筹配置,促进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格局形成,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管理。完善卫技人员柔性流动管理制度,县级卫技人员下派期间,不转行政关系,保留职务、职级,各项待遇不变。选派人员在接收单位工作期间的管理,主要由接收单位负责,派出单位要协助做好管理。因县级卫技人员下派增加的交通费用及下乡补贴及落实其他改革任务增加的费用,财政适当补助。卫生、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应完善管理和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对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予以相应奖惩。

六、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为准备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年底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成立遂昌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12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及考核细则,落实相关措施,按照方案,相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人员和政策到位,努力完成试点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12月)。2014年底工作总结,接受考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方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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