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遂昌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从 2014年 8月至 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遂昌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12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
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 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2014〕5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行业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范围和时间要求
(一)重点范围: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养护企业的“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客运车船、车站码头、仓库宿舍、经营(办公)场所、出租房屋、易燃易爆物品储运等)。
(二)时间要求:8月至 12月底,利用 5个月的时间,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落实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场及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已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的,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
(二)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及危险品运输、维修、驾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企业内部消防管理制度、预防措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落实;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及专项安全评价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
(三)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高层(地下)建筑、值班室、监控室、档案室、财务室、消控中心、文印室、食堂、地下车库、出租房屋、所属宿舍区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是否按时维护保养。
(四)“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是否违规住人。
四、组织领导和整治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领导、同时部署,一起督查整治,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防止“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亡人火灾的发生,保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整治措施
1.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必须责令其立即改正;
2.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必须依法临时查封;
3.车站码头、客运车船消防措施不落实,相关灭火设施不齐全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止其经营。
4.凡未按规定要求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责令停运、整改并处罚款;
5.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经查封或责令停运、整改后,擅自营运、使用的,必须报经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6.凡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判定标准的“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要报送当地消防部门,经确认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予以挂牌督办。凡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一律做好整治进度跟踪,通过公告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单位加快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对外公告,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确保消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功能作用,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数量,按照要求制定整治对象花名册,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底至 11月底)。要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积极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协调配合,对“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县局将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查,督办消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各单位要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火灾隐患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整治、严执法打击”的工作要求,彻底摸清“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底数,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行业监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各单位的实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投入专项行动。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单位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实效。
(四)深入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县局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缓慢、成效差的单位实施通报批评和重点督查,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上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情况,专项行动期间,每月 21日上报工作小结、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及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单位花名册(附件 1、2),12月 3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县局运安科(联系人:吴丽卿;联系电话:8133149)。
附件:1.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2.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单位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