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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滩乡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索引号:2662905/2014-64838 生成时间:2014-09-25 19:53:14 发布机构:焦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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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遂昌县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遂食安委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自 2014年 3月 1日至 6月 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现将《焦滩乡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焦滩乡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乡食品安全水平,决定于 2014年 3月 1日至 6月 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乡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打击重点

    各村、乡属各单位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本区域本部门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监管重点区域,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 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7.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8.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9.熟肉制品加工制作场所。

    具体实施中,做到“九个一”: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全乡按照《遂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大抽检的通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及时完成抽检工作。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四)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隐患多、风险大、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

   (五)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按照《遂昌县食品安全信用“红黑榜”制度(试行)》(遂食安委办〔2013〕21号)要求,公布一批食品企业“黑名单”。

  (七)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进展,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

   (八)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畅通 96317等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有功人员奖励资金。

   (九)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在严打行动期间,抓住影响我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全乡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组织领导,乡  食安委成立由张雪芬(乡长)担任组长,林素贞(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谢明富、朱樟法、俞正、钟仙琴、郑权富、肖峰、毛新华、翁仙平、潘根法担任组员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

   (二)建立健全机制。

    乡食安委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鉴定机制、跨区域协查机制等长效机制,解决检验、鉴定、查办等难题。在法定检验机构开辟涉案食品检验“绿色通道”。

  (三)深挖案源线索。

    要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四)强化督促检查。

    乡食安办将对百日严打行动进行督查指导并列入年终考核。对百日严打行动做的好村、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村、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步骤

    从 2014年 3月 1至 2014年 6月 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 3月10日前)。各村、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全面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 3月 10日-5月 10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集中严打行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5月 11日-6月 10日)。各村、单位要对百日严打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和巩固,及时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食品安全是考量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尺,各村、单位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食用农林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分别由农业、林业、水利部门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后,分别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负责;生猪屠宰监管由经商部门负责。

   (三)密切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各村、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围绕整治、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予以解决,对职责重叠或模糊区域采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

    各村、单位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县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村、单位要建立百日严打行动信息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保障信息报送及时畅通。6月 10日前,各村、单位报送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抄送:县食安委

 焦滩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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