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焦滩乡“无违建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及计划
各村委会:
为了做好全县“三改一拆”升级版“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加强乡镇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有效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丽水市丽改拆[2013]2号关于的通知和遂昌县遂委发[2013]17号县委、县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照遂委【2012】25号文件、《遂昌县“两违”查处工作指导意见》及《遂昌县查处“两违”补充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林延旺
副 组 长:张雪芬、朱樟法
成 员:谢明富、林素贞、雷建明、俞 正、钟仙琴、雷美娟
下设办公室,朱樟法任办公室主任,雷美娟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及台账报送等相关工作。
1.外围警戒组( 5 人)
组 长:俞 正
成 员:毛鸣声、余立乔、黄国松、张军文
职 责:负责按时封闭拆除现场,不得让与拆除工作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维护拆除现场秩序与治安,应对突发事件,负责对工作用车看护,负责封锁现场路段车辆通行。
2.劝导清场、维稳工作组( 5人)
组 长:谢明富
副组长:林素贞
成 员:华瑞清、巫秀华、叶伟军
职 责:负责作好被拆除区块人员及围观群众的思想工作;负责把被拆除区块人员全部劝离到警戒线外,随时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
3.违法建筑物拆除组( 3 人)
组 长:朱樟法
成 员:蓝伟彬、肖 峰
职 责:对建筑物内的物品登记、搬运,指挥机械拆除违法建筑物,维护拆除现场内的秩序及安全,处理突发性应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5 人)
组 长:张昌铭
副组长:方秋兰
成 员:郑芳兰 张丽萍 周 辰
职 责:负责落实拆违机械,落实饮用水工作等,拆违现场事务联络,意外伤病员护送医治。
5.宣传教育组(3 人)
组 长:钟仙琴
成 员:周宏铭 雷美娟
职 责: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报道,营造良好的拆除氛围;记录宣传现场动态、报道拆除现场实况;组织一台摄像机(照相机若干)对拆违现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拍摄,特别对热点区域的拍摄,摄像机由两名工作人员保护。
6.现场督查组( 4 人)
组 长:朱樟法
成 员:周宏铭、蓝伟彬、叶伟军
职 责:现场督导参加拆违各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二、工作计划: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1、出台创建“无违建乡镇”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布置任务。
2、各行政村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联合住村干部对全乡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一户多宅”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一一登记造册。
3、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中来。
(二)清理整治阶段(2014年4月1日—5月31日)
1、分类汇总:将全乡摸底调查情况按自行拆除、强制拆除、依法处置进行分类汇总
2、自拆阶段:各村根据排摸结果引导群众进行自拆或村组织安排统一拆除影响村级规划、村容村貌和私自占用集体或公用土地的违法建设行为。
3、强拆阶段:对拒不自行整改的重点整治对象和严重影响乡村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拆除行动,全面推进专项整治。
(三)公示及处置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20日)
1、巩固前期拆违成果:加强监管巡查,防止违章建筑死灰复燃,做到违法建设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处置,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做到因拆既拆。
2、公示及依法处置阶段: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对村、自然村符合依法补办的村(社区)民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公示,并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对公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置,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四)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6月21日—6月30日)
1、对照 “无违建村(社区)”考核办法标准,对全乡各村创建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对未拆除或处置完成的村进行再发动,再动员,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创建达标。
2、完成台账资料,迎接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对全乡进行创建考核。
(五)申报
按照县创建计划,完成乡镇、村创建计划表,总结、等相关申报程序,上报县“无违建县”创建领导办公室考核验收。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抄送:三改一拆办
焦滩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