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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焦滩乡旅游环境百日专项整治

索引号:2662905/2014-64865 生成时间:2014-09-26 11:49:41 发布机构:焦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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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 2014 〕 138 号) 文件精神,加强我乡旅游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我乡旅游的新形象,现提出以下旅游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专项整治,全乡可视范围内公路沿线、焦滩鱼头一条街、独山古寨景区等景区周边村庄和景区内村庄的违章建筑、污水河、臭水河、垃圾、厕所、裸露山体、建筑景观风貌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实现全乡旅游环境卫生在百日内有明显改观,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我乡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我乡乡村旅游的美誉度与知名度。

    二、整治范围

    全乡可视范围内公路沿线、焦滩鱼头一条街、独山古寨景区等景区周边村庄和景区内村庄环境整治。

    三、时间安排

     2014年8月中旬至11月下旬,共100天。

    四、工作任务

   (一)对全乡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规范设置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做到沿线无暴露垃圾及“白色污染”,无破旧广告牌,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和乱堆乱放的现象。坚决取缔占道交易、马路市场,确保通景公路安全、畅通。

   (二)确保独山古寨景点的停车场场地平整坚实,无破损、垃圾、积水等情况,划定小车和旅游大巴停泊专区,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加强车辆的停放管理,卫生保洁正常。

   (三)全面落实乡旅游景点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环境卫生整洁,鱼头一条街农家乐经营安全。落实农家乐经营户门前“ 脏乱差 ”三包整治责任,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加强鱼头一条街农家乐经营安全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餐厅等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者规范经营的指导,开展“微笑服务”和技能培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确保旅游市场秩序优良。

   (五)建立严格的独山古寨旅游景点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景点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

   (六)加快独山古寨景点的公厕提升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整洁干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设备齐全、功能完善,营造浓厚的景区特色文化氛围。

  (七)加大旅游景点(乌溪江流域)的湖面、河道、溪流等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河长制”,及时清淤和打捞水面漂浮物,全面清除垃圾河;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集中处理,严禁违规排污。强化防洪安全管理,清除侵占、破坏水面、河道现象,全面提升景区景点水环境质量。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联动整治。建立旅游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林延旺

   副组长:张雪芬

   成  员:俞   正、朱樟法、谢明富、林素贞、雷建明、钟仙琴,下设办公室,俞正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周辰、张丽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对照整治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三) 加强监管,确保长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将旅游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 四边三化 ” 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 积极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导, 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百日专项整治。

 

 

 

焦滩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日

 

焦滩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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