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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794356497/2015-19556 生成时间:2015-12-23 10:37:28 发布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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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审管办(招管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检查的通知》(丽审管办【2015】43号)文件要求,现将遂昌县2015年行政审批与招投标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2015年行政审批工作

1、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遂昌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动及时调整,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行政许可科科长,逐步推进部门单位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中心集中。同时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这个平台,要求32个审批部门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将每个审批事项的办事地点、办事流程图等等按程序实事求是向社会公开,促进简化审批流程,真正将审所有审批事项都授权给许可科长或首席代表独立办理,进一步推进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目前审批提速率仍在90%左右。二是加强审批服务平台建设。以省级文明县城复评为契机,出台了《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首问责任制度》、《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A、B岗位工作制度》、《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十一个管理制度,开展了文明规范礼仪培训,优化了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坚持实行值班主任坐班制,自去年8月份实行午休值班制度以来。国土、建设(房管)、市场监管、公安、林业、综合6个窗口坚持人员值班,其他15个窗口继续午间电话值班。今年1-11月,午间值班共受理1007件,办结874件,行政指导875件。承办了全市行政审批系统首届运动会,进一步凝聚了人心,增强了集体荣誉感。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推进审批“大联办”服务。遂昌县加大新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部门协调,完善业务衔接,将“大联办”服务落到实处。自9月28日办理首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以来,截止12月7日累计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72份(全县共需更换的执照3049份),其中新设立95份。五证合一实施后,通过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办证数量,压缩办证时间,降低办证成本,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受到广大企业主的一致好评。二是推进审批“大中介”服务。中心积极主动与县工业园区、县招商局及县旅委等单位加强联系,宣传全市中介网上竞价系统,使企业能轻松查询各家中介机构的信息和所提供有偿服务的报价,方便企业货比三家。目前,我县已有8个中介机构入驻网上竞价系统,涉及环评、建筑设计、水利、林业等多个类型事项。有9个中介项目上网招标。三是推进审批“大代办”服务。依据大代办的理念,中心将代办项目由原来的企业项目立项至开工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扩展到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国地税窗口税务登记、公章备案等事项,将原本需要企业分别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打包交给代办员办理,压缩了审批时间,提升了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与市、县局部门和投资企业的联系,提升协同代办、并联审批和几证联办的效率。2015年1-11月,承接上年的11个末完成代办项目,现签订代办项为33个(涉及市本级审批联办项目7个),涉及金额21.4亿元,完成代办项目21个,办结16个。四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审批服务难题。积极做到服务前移,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对有“疑难杂症”的企业,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至目前,涉企服务中心共受理4件,全部办结,召开协调会4次,出具会议纪要4份。

3、2014年度考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根据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关于2014年度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考核情况的反馈,我们落实措施,积极抓好整改。一是加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创新力度。断深化“一张网”建设,推进网上审批机制改革。全面清理全县审批事项,截止2015年6月底,已全部取消我县原有的139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全县保留审批事项422项。多次召开政务服务线上应用培训会和推进会,抓好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工作。6月份通过了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应用建设验收。截止11月16日,共发通报17期,24个行政许可部门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6570件,其中应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件5249件,应用率为79.88%。截止11月,共处理网上咨询和投诉118件。配合县工业园区出台了《关于在遂昌—诸暨山海协作产业园区内开展工业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当中。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企业”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二是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出台了《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首问责任制度》、《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A、B岗位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开展了文明规范礼仪培训,抓好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审批代办服务。2015年1-11月,承接上年的11个末完成代办项目,现签订代办项为33个(涉及市本级审批联办项目7个),涉及金额21.4亿元,完成代办项目21个,办结16个。

4、工作创新与典型。一是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试点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召开了浙江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目前我县网上服务站框架已经全面完成。在《乡镇(街道)权力清单》两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省编办清单为依据,基本完成了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并已将第一批传给新点公司导入。二是

 “政企社共建模式”全面铺开。“政企社共建模式”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从县纪委主抓到县民政局主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历经“试点探索”、“贯点成线”、“全面铺开”三个阶段,构建了“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社会协同”三位一体的“政企社共建”模式。该模式坚持“不靠政府拨款,不降低服务标准,不减少服务数量,不向群众收费,不增企业负担”的原则,实现了“服务零收费,城乡一体价,物流全免费”,较好地解决了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其运营公司遂昌嘉言民生公司也从10万元注册资本到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1667万元;从几个人的小组到拥有近200名员工的团队;从一个草根创新到被农业部张合成司长机缘巧合发现,成为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承担单位。同时,公司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植入更多的惠民元素,梳理出一条自我造血健康发展的路子。目前,公司与全县203个行政村中的156个村居民委员会签订入驻合同,依靠“邻村辐射”方式实现服务全覆盖。2015年该公司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参与筹备“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推进会”,全面宣传推广“政企社共建模式”。同时公司在组织架构、制度建设、风险管控、薪酬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梳理,调整了公司经营班子,为公司下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练好内功的同时,公司先后接待包括浙江省省长李强、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廖国勋、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李景龙等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各领域专家学者和全国各地市党政考察团52余批2000余人次的调研考察。公司已经与河南省沁阳市、黑龙江穆棱市、河北内丘县、平山县、正定县、涞水县、广西永福县、宁夏贺兰县等十几个县市政府进行了模式的复制推广签约,山东省、新疆建设兵团、内蒙古等准备与公司签订整体合作协议,年底前可以推广到100个市县以上。

二、2015年招投标工作

1、招标投标监管职责逐步规范和明确。县人民政府正式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后,县交管办作为我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根据县编办对县交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自职责定位,陆续完成与建设、交通、水利等项目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备案、现场监督、投诉处理等职责的交接工作;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批、备案、现场监督也于本年度移交财政部门。至此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得到全面的规范,向专业化监管迈出重要一步,同时也与全市招投标监管体系完成对接。

2、部门联动全程监管模式逐步推进。一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对疑难问题和重要事项实行集体会商、集体决策制度。二是招标文件联审逐步推开。改变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文件实行县交管办、行业主管部门双重备案审查招标文件制度,突出了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优势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同时也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动态。三是交易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充分发挥了县交管办、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执纪执法监管的作用,形成了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当遇到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时,还通过召开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集体会商决定。四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开评标现场监督进行指导。今年10月,积极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我县2011-2015年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巡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对全县招投标工作查漏补缺,理顺各行业监管部门关系,强化监管。五是提早谋划电子招投标工作。今年4月组织县行政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建局等相关人员赴安吉、张家港等地学习考察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并为今后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范围进一步拓展。截止10月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事项239宗,交易总额达42878.35万元,增收节支金额3632.94万元,经济效益显著。除“四大类项目”外,包括集体闲置资产出租、超市经营权转让、学校粮油采购等项目应业主的要求,也按项目性质归并到四大类中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公开公平交易,进场交易业务范围在应进必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此同时,出台《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规范小额项目交易市场,提高小额项目交易的效率。主动服务,指导招标人做好小额工程发包、分散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4、公共资源交易的社会认知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遂昌招标投标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近几年来的工作成效、特色做法。重点对招标主体、投标主体、监管主体、服务主体的交易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常识、违法惩戒案例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促进各方主体的自我规范和自我塑形。完成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一件、群众信访两件、协助处理投诉三件,通过回访沟通和协助业主对质疑异议的法律政策解答,使社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认知度进一步增强。

5、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2015年初,县纪委、县电视台就举办了一期针对代理行业乱象的电视问政节目,招投标代理同样也存在较多问题,最突出的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文化素质低下,没经任何岗位培训直接上岗,更不必说取得相关行业的执业资格。因代理行为不规范,造成投诉、质疑件数增加,社会评价降低。针对这一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部署招投标代理行业的整改工作,之后又召开整改落实反馈会议,对整改不实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代理人员培训,举办了全县招标投标代理工作培训会,相关人员通过参与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2016年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工作思路

1、2016年行政审批工作思路

(1)、继续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改革工作,确保审批职能整合真正到位、事项审批授权真正到位、事项进驻窗口真正到位、行政许可科及工作人员进驻中心真正到位。

(2)、完善政务大厅建设,抓好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一站式运行工作,推进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

(3)、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推进“大代办、大中介、大联办”工作。深化为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工作,提高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水平。

(4)、配合相关部门,利用政务网络平台优势,提升“政企社共建”服务质量,建设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一体的服务体系。

(5)、抓好相关制度的落实,加强大厅管理,提高自身建设。

2、2016年招投标工作思路

(1)、探索小额项目交易监管办法,加强各乡镇交易平台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小额项目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节约交易成本,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但同时带来交易不透明、不规范,村集体项目甚至有被村干部把持的趋势,群众反响强烈、损害了公共资源交易在群众中的形象。积极探索公共资源小额交易监管办法,加强乡镇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是2016年工作的重点。

(2)、落实市招管办各项办法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认真组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丽水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明确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代理单位在招投标活动的职责。继续加强相关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后续修改完善积累案例。

(3)、跟踪各地平台建设最新进展,为招投标电子化作准备电子交易平台的推行,方便了各方主体,减少人为干扰,规范权力运行,实现“阳光交易”,增强投标人的积极性,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科技支撑对权力“瘦身”,进一步约束招标人以及从业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有效布控廉政风险点,避免投标人“攻克一关,拿下一标”的现象,可以取得良好的廉政效益。丽水市级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已经开始,如何做好与市级平台对接和本县平台建设是2016年工作的方向。

(4)、完成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涉及企业较多,而且交易金额巨大,尤其建筑市场,在施工过程中的可变因素比较多,监管部门又对施工过程缺少必要的约束,这就造成了建筑企业信用缺失现象。建立本县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可以有效地减弱或消除县内建筑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而促进本县建筑企业的稳固发展。下步要配合市招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评标分数等方面给各市场参与主体以约束,以促进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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