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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制度

索引号:2662358/2015-48332 生成时间:2015-12-28 00:00:00 发布机构:县卫生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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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干部素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机关形象,促进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深入调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秉公办事,遵章守纪,勤廉干事,努力完成省、市卫计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来宾公务接待实行工作餐制度。各科室召开有关业务会议和接待来宾,事先到办公室开具《公务接待联系单》。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一般由对口科室负责公务用餐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

(三)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联系、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手续的,必须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对事先未履行审批手续,或事前未告之的,事后也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予核报。

(四)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必须“两单一票”(联系单、菜单、正式发票)齐全。

(五)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用餐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金额范围之内接待客人不安排酒水、香烟。

(六)公务接待因特殊原因超出批准限额的,事后要及时向所在科室的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说明情况,不能说明超额正当理由或局领导未批准同意,超额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室应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行车教育,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性,按照“安全、准时、整洁” 的要求,确保出车任务。

(二)车辆管理

局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各科室凡工作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登记,说明工作内容、人数、去向和时间,由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科室用车原则上两人以上安排车辆(突发事件除外),不同科室外出同一方向应合并用车。非公务活动期间,公务车辆一律按规定停放车库。

(三)车辆维护费用报销管理

车辆维修、添置车内用品需到局办公室填写汽车维修联系单,经同意后方可到指定汽车修理厂修理;燃料购置按政府采购统一规定,到指定的石油公司办理油卡充值,充值费用由驾驶员填写报销单,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字后报销。借用其他车辆外出需现金加油时,其费用发票须经手人、办公室、局领导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车辆通行费用支出,需与出差地点核对一致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规定

公务车辆实行专人负责制,驾驶员要精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要按交办的任务用车,不得私自出车或借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借、私驾、私用。如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产生的罚款等由个人承担。

三、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二)学习时间方式,原则上坚持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次,方式上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与机关干部学习、专题学习与干部夜学、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学习组织辅导,年初由局党组作出具体安排,各组织者辅导者要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

(四)学习笔记要求, (会场纪律、请假手续等)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要做学习笔记,要求每年记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千字。局纪检组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优条件。

四、文明办公管理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不得大声喧哗。

(二)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整理,案头整齐,窗明几净,杯缸清洁,地无杂尘。

 (三)严禁将办公室内的废弃物(如烟灰、纸屑、茶叶水等)从窗口、楼梯口向外倾倒,茶叶水应倒入卫生间的网篮内,门前走廊不得摆放杂物。

(四)任何人不得改动办公楼内的水电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确需改动的,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联系安排专人装配。

(五)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打孔,如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擅自张贴、打孔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墙壁污损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六)认真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室内空调夏季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得高于摄氏20度。用水后随即关闭,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电脑、空调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七)下班后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门窗及室内所有电器电源(电子政务网络电源除外)。因门窗未关造成被盗或电器电源未关造成火灾的,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

 五、值班制度

(一)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覆行职责,并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

(二)值班期间碰到一般性事务由值班人员负责联系处理,遇到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尽快处置应急事务。

(三)值班时要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安全监督检查、来宾登记、信息上报及报纸文件的收发等工作。

六、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凡上级及县部门主送本局的文件或重要抄件等,均统一由办公室编号登记;急件要迅速请示汇报,随到随送,及时处理;需交有关科室主办的文件或重要抄件,有关科室要指定专人签收管理。

(二)分文。上级来文、县部门来文,先送局长阅批,然后按阅批意见办理;属于急件的,局领导又不在时,可先送有关科室提出拟办处理意见。

(三)传阅。文件一般按局长、副局长、主管科室负责人、其他人员的顺序传阅;对需各科室传阅的文件,一般情况下,局领导、每个科室传阅时间不超过一天,阅后要在文件处理单上签名;借阅文件,必须进行登记,按时归还。

(四)催办。局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意见,各科室要及时办理和落实,未及时办理的,办公室要做好催办工作,以防漏办和延误。

(五)归档。按文件归档有关规定,每年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归档的公文。

  七、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一)明确用机人员范围,对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一般各科室计算机由本科室人员使用,各科室要确定每台计算机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台计算机的管理;上机人员按要求设定开机密码,严禁外来人员随意使用计算机;内部相互借用计算机须经计算机管理人员同意;计算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电脑知识,严格按电脑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它应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对所管理的计算机进行维护。

(二)数据保密和安全工作。计算机和网络密码应控制在使用者内,内部数据不能外带,上因特网或其它网络时,应确保数据安全,防止内部数据被窃或破坏;不得随意安装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定期检测并杀除病毒。

(三)计算机硬件使用和维护。严禁带电插拔打印机、显示器、鼠标、键盘、调制解调器等外设,不得频繁开关计算机及外设;应按使用手册的要求操作计算机及外设

(四)软件及数据保管。计算机管理人员要保管好计算机的各类软件盘及备份数据盘;重要数据档案应备份一份交局办公室保管。

(五)日常维护。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杀毒、硬盘整理、软件和文件备份等常规维护工作,保持计算机的清洁。

(六)日常管理。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努力提高计算机在工作中的应用,已配有计算机科室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负责文字输入;上级从网上下发的一般文件、信息和其它材料,一般发布在局域网上,不另行印发纸质材料;严禁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玩网络游戏,炒股。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

(三)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办公室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四)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办公室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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