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遂昌县科技局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主管全县科技工作。科技局实有人数24人,包括正式在职干部职工17人,编外用工1人,退休干部职工5人。固定资产情况:止2014年年末固定资产数额为21.92万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管理;引导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开展活动;协调、组织全县科技普及,推进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负责全县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发展资金管理。
4、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科研、火炬、星火等科技开发和成果推广计划;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和火炬、星火等科技项目,参与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管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并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成果、产品);会同有关部门对科技园区进行规划。
5、对科技成果和专利进行管理,做好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负责专利申请与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和技术市场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风险投资、技术作价入股的管理工作。
6、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组织开展科技创先活动,参与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7、归口管理全县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引进,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对全县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和引进工作。
8、做好防震减灾的职能管理工作,编制应急预案,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监测工作。
9、归口管理种子加工中心工作,做好良种引进、试验示范、繁育及开发、生产规划和销售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家,遂昌县科学技术局本级。
二、遂昌县科技局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8318.08元,其中行政运行2096318.08元(包括人员工资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2.42%;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00000元(包括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经费、地震工作经费),占财政拨款收入4.41%,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72000元(浙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占财政拨款收入3.17%。上年结转2305699.13元,其中行政运行72499.13元,技术研究与开发10232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1300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80000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支出4574017.21元,其中:行政运行2168817.21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4052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00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130000元,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95200元,农业支出8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4年底在册人数测算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项目支出主要是根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编制。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公务接待预算控制数15.46万元;车辆编制2辆,现有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控制数4.3万元(控制数为2015年1-6月);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遂昌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