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遂昌县卫生局收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申请开设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遂昌分院的报告”。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类 别:专科医院
名 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遂昌分院
选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下杭山脚中石油上侧地块(遂昌万宝鸟笼有限公司厂房)
性 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全民
床位(牙椅):50张
建设级别:一级精神病专科医院
总投资:1140.63万元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病专科、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学/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图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5年5月2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遂昌县卫生局医政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龙谷路1号,遂昌县卫生局医政科,邮编:323300,联系电话:8130765。
遂昌县卫生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