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
现将《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养护质量管理制度、小修保养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沙腰镇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巡查工作,提高养护服务水平、养护工作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公路处于正常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巡查责任:养护员及路政协管员负责日常公路巡查。养护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真实做好巡查日记,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处理和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巡查时限:养护责任人及路政协管员要坚持每天向队长或村委监督组汇报巡查结果;养护队视情况及时向乡公路管理机构上报,无特殊情况每7日1报,每月书面总结上报。
第四条 巡查内容:1、检查公路路基边坡、路肩、排水设施、防护工程是否良好,及时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安排保养和维修;2、路面是否有杂物、积水、油污、积雪和可能阻碍交通的路障,及时清扫(清除)路障,保持路面清洁,及时发现各类路面病害;3、桥涵构造物养护状况,检查桥面是否清洁、伸缩缝内是否有杂物、桥面排水设施是否阻塞、锥坡是否清洁完好,涵洞是否通畅、洞口设施是否完好等问题。4、沿线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里程碑、百米桩、弯道反光镜等交通设施损坏情况;公路绿化植物养护状况,及时安排补植、培土、浇水等养护计划;5、巡视检查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发现影响公路车辆通行安全的各类公路病害,及时安排修复,对一时修复不了的病害,要及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同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第五条 定期检查:养护队应每年组织一次对公路重要构造物进行专项定期检查,或邀请专家及县公路管理机构完成公路养护定期检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检查内容及标准详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
第六条 特殊巡查:指发生大的洪水、地震、雨雪、风沙等自然灾害和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的异常情况时所进行的巡查。要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规范齐全的警示、警告标志,确保行车安全。情况较严重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恢复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同时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提出专题报告。
第七条 季节性巡查:汛期、台风和冰冻季节,养护队应适当增加上路巡查的次数,重点对管养路段的排水设施及桥涵构造物进行巡视和检查、疏通; “十一”黄金周及旅游旺季、春运期间各级部门应提高道路巡查重视程度,加强公路巡查工作,重点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并要制定疏堵保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 处理措施:在巡查时,对于路面堆积物、落石、积水、边沟堵塞等能及时处理的病害,要立即清理;对于路基缺口、洞穴等病害,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以免病害加大;对于出现路面病害(如坑槽、翻浆、较大沉陷等),发生水毁等灾害阻车而无法及时处治的,要及时报告。并在乡公路管理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尽快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路断、桥毁等)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设置明显的警示安全标志。必要时开设便道,安排人员现场看守,疏导交通。
第九条 巡查要求:要切实增强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巡查工作必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形式、有内容;有总结、有成效。每次巡查都必须认真记载,对巡查中发布的问题应督促相关机构和人员及时整改到位,要依据巡查的职责,确保各项巡查内容扎实到位。上路巡查时,必须穿标志服、戴安全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第十条 巡查结果:养护管理机构在平时检查或集中抽查时,如发现多次要求其进行整改,但没有较大改进的单位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记录在案,作为年度一次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评比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对于工作失职,巡查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者,经查实要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作业人员、设备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公路养护事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养护人员及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应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养护人员应自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条 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利用车辆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在作业路段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
第四条 养护工程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与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同时设计、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没有安全控制措施不得开工。每个工程、每个工序都要明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路段、平交道口、车辆机械出入口、材料等处要设立规范醒目的安全警示、限制等标志。
第五条 及时修复公路水毁工程,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在进行公路水毁调查、公路巡查过程中,要防止坍方、滑坡、泥石流、路基沉陷、过往车辆等对养护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在公路水毁抢修恢复工作中,要制定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 做好防台、防汛防洪、防冰冻等“三防”工作,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建立健全各种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援措施和应急机制。
第七条 加强日常巡查及公路隐患的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向公路管理机构上报详细情况。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定期检查、检验生产机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生产机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养护作业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随便走动,尽量靠边线作业,不得乱摆放和人为设立障碍;高边坡及路墙处不得长时休息、避雨;高处作业需系好安全带;高温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调整作息时间;清除杂草严禁放火,以防引起火灾。
第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思想麻痹大意、违规操作、出现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将予以处理。
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有关质量管理的文件,从质量策划、合同评审、材料供应和采购把关、养护施工过程控制、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文件和资料管理、质量记录控制到各种培训等要素着手,在整个养护生产过程中形成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以优良路率及优良工程为目标,实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责任制。教育全体管养人员,人人关心质量,人人搞好质量,使每项工程质量不优良不交验。
2、坚持谁养护谁负责的原则。制订各组织、各岗位质量责任制,使责任到人。队长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技术、管理人员,从各自的范围和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并把质量作为评比业绩时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3、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并认真学习贯彻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除平时自学外,定期进行分层次的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使之在施工过程中更好地落实规范标准,履行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把好质量关,以一流质量创一流牌子。
4、开展质量教育及技术培训。认真做好质量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质量意识,使全体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预防为主的观点。
第三条 切实加强养护技术运用
1、建立以技术总负责人为主的技术系统质量保证体系。从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上确保达到质量标准,从技术上对质量负责。并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施工工艺和科技成果,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优良率。
2、开展技术攻关。对工程质量薄弱的环节,开展群众性攻关。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总负责人负责,进行分层次的书面技术交底、交施工方案、交施工工艺、交设计意图、交质量标准、交安全措施,形成施工程序化、技术标准化、质量规范化,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目标明确,心中有数。
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主要生产任务是公路小修保养,使公路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障公路正常运行。
第二条 遵守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青田县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及《汤洋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努力使小修保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条 根据公路路况信息、季节性特点、示范路创建制订年、季度小修保养工作计划,加强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计划管理,小修保养计划经批准后要确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审查。
第四条 建立小修保养造价计量管理制,小修工程实施预、决算验收管理,日常保养按照养护承包合同总价承包计量管理制。
第五条 小修保养质量受辖区村委监督管理,由乡公路管理站督查、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建全岗位责任制,养护质量与个人奖金挂钩,并受队和乡检查、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将自动离岗。
第六条 建立健全小修保养经常性、预防性小修保养制度。小修保养质量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公路绿化符合要求。
第七条 根据公路巡查管理制度,加强雨季、汛期等特殊性季节性巡查、检查。
第八条 小修保养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对小修保养工作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第九条 建立健全队员定期学习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两次专业业务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 小修保养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养护生产成本。
第十一条 公路小修保养严格执行《遂昌县黄沙腰镇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黄沙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