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翁慧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遂昌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研究决定:
翁慧平任遂昌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遂昌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叶金元任遂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专职副局长;
洪斌任遂昌县体育局专职副局长;
邓邦平任遂昌县农业局副局长;
潘来根任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文松任遂昌县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遂昌
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曹建章任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赖丽英任遂昌县财政局预算局局长(高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彭智强任遂昌县妙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文宾任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承蔚任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圣补任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樟林的遂昌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伟良的遂昌县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遂昌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小明的遂昌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洪涛的遂昌县湖山景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傅聪花的遂昌县湖山景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梅卫平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周玲莉的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16年11月7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