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着力推进我县铁路建设事业新发展
一、遂昌县铁路基本概况
遂昌隶属丽水市,历史悠久,境内山川秀美,矿产资源丰富,素有“金山林海、仙县遂昌”的美誉。2016年全县总人口 23.5 万人。遂昌县域范围内首条—衢宁铁路正在建设之中,该线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60km/h,为客货共线的单线电气化铁路,设遂昌中间站1个和北界汇让站1个,2015年10月开工建设,县内铁路总里程24.729km,占全市铁路的11%。
另外,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已列入“十三五”开工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标准为单线160km/h,客货共线。可见,丽水市铁路网布局中南北横向连接路网内的在建铁路、以及规划铁路均为客货共线的单线铁路,技术标准偏低,与相邻的九景衢、金温客专不匹配。因此,目前市里重新委托规划新建时速200km/h的衢丽城际铁路通道,串联衢丽大花园衢州、丽水重要的客流集散中心点和遂昌-松阳二级客流节点城市,形成丽温台地区通向中西部地区一条快速客运通道。根据国家批复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已将衢丽铁路纳入中长期规划。
此外,浙政办发[2017]94号印发的《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已经获浙江省政府同意,文件指出力争将金遂松龙高铁纳入相关规划并加快实施。金遂松龙高铁是我县县委、县政府立足于构建遂昌 “大交通”格局,提出加快谋划争取城际铁路及时速350公里高铁项目,意在通过高速、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交通形成连接省、市1小时交通圈,承接金义都市圈,加速发展地方经济,打造美丽幸福大花园。
二、目前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的制约因素
国办发[2017]79号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指出,加快铁路建设不只靠国家投资“单打独斗”,要拿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和竞争性业务吸引民间资本共同参与,通过创新融资方式、丰富多元投资主体,为铁路发展注入新动力。
按照目前合资铁路建设的基本模式,主要是由铁道部和地方政府合资建路,铁道部以铁路建设基金、债券及铁路企业自有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为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以地方财政收入等为主要资金来源,合资铁路公司还将从国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由于铁路交通本身特性的存在,对于相对经济条件好的城市,建设资金往往不成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运营后尤其线路建设达到一定程度后,补贴还贷的压力非常大,运营的可持续性是重要问题;而对于我们这种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城市,建设资本金的筹集往往都会有困难,更不要说支撑后期营运的成本和压力。铁路建设吸收社会资本金较少,民间资本注入铁路建设也还存在种种障碍,主要因素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它表现在许多方面,突出表现的是可持续性运营方面。而且,铁路交通建设造价呈逐步升高趋势,直接导致建设成本加大,运营期还本付息压力过大,对于铁路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今年,我县在积极谋划铁路项目同时也寻求多元化融资方式,先后多次与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洽谈铁路项目合作意向,据了解今年5月中国中车联合体中标国内首个市域铁路PPP项目,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合作期为30年,项目以“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回报机制。该条铁路的运作模式对今后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有一个很好借鉴和带动作用。
三、深化投融资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注入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可以促进铁路建设融资形式的多样化,缓解铁路建设资金和国家财政拨款不足的现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朝合理方向发展。未来铁路建设投资的持续,关键在于改革创新,只有真正地消除社会资金进入的障碍和建立成本收入清算的透明制度,在经营性铁路和公益性铁路的建设中均能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边界,才有效调动起全社会参与铁路建设的积极性,也才能获得铁路建设投资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深化改革体制,构建良好民间资本投资环境
顺应国家大力推进ppp以及混合所有制的政策趋势,积极吸引社会投资,鼓励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由多元化投资主体组成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扩充其融资来源,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要改革和完善机制,激发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积极性
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为民营企业投资新兴产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旦社会资本注入成功合作,将实现以最少的政府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政府性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的“资本+技术”优势,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债务,让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方在技术、经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特长,让专业的人做好专业的事。
三是要建立健全民营资本投资铁路的相应政策法规。
虽然国家出台文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但民企修建铁路还面临诸多问题,比如征地拆迁、规划衔接,运价、联运调度、联运收入清算等方面处于主导地位的是铁路部门,政策法规无章可循,投资者对铁路“家法”似的内部规定难以接受。所以说,只有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才能将这些指导精神具体落实下来,才能真正做到在政策层面上,保障投资者的财产权,才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愿意进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