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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政办发〔2017〕117号
生成时间:2017-12-08 09:34:09 索引号:2662104/2017-132837 文号:遂政办发〔2017〕117号 有效性: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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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遂昌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健康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建设“健康遂昌”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卫发〔2017〕3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7]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项新要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为主题,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创新特色服务体系,提高我县中医药发展,推动我县中医药服务走在全省前列,加快“健康遂昌”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全县重点建设好1所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的中医医院,建设好1所具有中医特色的示范性综合医院,建设将文化旅游、遂昌民俗融入一体的“国医馆”,建成3家以上省级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项目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加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将中医药服务机构设置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形成以县中医院为骨干,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县乡村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形成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2.加强县中医院建设。要重点办好县域内一所综合功能完善,专科特色突出、中医优势明显的的公立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通过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在丽水市县级中医院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发挥中医院县级中医药“龙头”作用,在医、教、研等方面,带动全县基层卫生机构共同发展。

3.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创建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设不少于24张的中医病床,制定并实施3个优势病种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或疾病优势环节上的作用。

4.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特色鲜明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发展中医专科医院、门诊部和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限制。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

(二)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5.推进“国医馆”建设。将文化旅游、遂昌民俗等内容融入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建设“国医馆”,为我县中医、中药的历史发展提供展示平台,弘扬和传承具有独特魅力的中医和中医药文化,推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工作。

6.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工作室由老中医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和继承人构成,继承人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和2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工作室定期举办学习交流、巡诊带教、指导典籍研读活动。

7.开展基层“中医馆”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2020年完成基层中医馆全覆盖,提升我县中医文化氛围,改善中医诊疗环境。

8.中医药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加快医联体建设,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推进县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县中医院与全县基层卫生院建立业务帮扶,通过适宜技术推广、举办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班、定期下派中医药骨干帮扶指导乡镇“中医馆”建设,形成县域“中医馆”专科联盟。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中医医疗机构内部医疗服务流程进行智慧化改造,通过线上服务,畅通中医门诊信息化环节,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减少挂号、缴费、取药、检查等环节的跑动,实现看中医减少跑,提供在线预约、周末名医服务、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9.学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中医院建成2个丽水市重点学科:肛肠科、糖尿病专科。在现在专科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夯实基础,借力提升,肛肠科及糖尿病专科争取建成为市级重点学科。

10.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县中医院培养省基层名中医1名,丽水市“绿谷名中医”1名,县“特级名中医”1名以上。并通过名中医继承传承,带动及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针对中医人才的培养期相对更长的特点,加大对中医人才的培养政策倾斜,给予经费保障。对纳入当年急需紧缺目录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招聘计划,报主管部门及编办同意,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可以聘用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每年定向培养中医专业人次不低于10人。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养中西医结合专业人才。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

(三)中医药创新与传承进一步加快

11.加快中医科学研究。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医药科研项目纳入县年度科技立项计划重点扶持中医在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技术、医院内制剂开发、传统中药炮制技术、中西医结合等领域研究。对名老中医经验方和民间中医药独特技术及单方、验方进行发掘筛选和评价开发。

12.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是包括针灸、推拿、拔罐、按摩、敷贴、刮痧、中医药运用等,在防治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中有很大的优势。到2020年我县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推广覆盖面达到100%,村卫生室推广覆盖面达到70%以上;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1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骨干;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中医健康养生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广

13.推广中医“治未病”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设置“治未病”科,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特色社区康复服务,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中药养生、药膳保健等手段进行医养有效结合,为广大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

14.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积极配合周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医养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在养老院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中医医师定期在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保健咨询服务。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1-2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15.推广中医药文化建设。强化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工程,扩大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建立遂昌县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专家队伍,打造中医药文化旅游服务县。建设遂昌县青少年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小学地方课程《中医药与健康》教学。利用平昌广场、汤公园等休闲场所大力推广普及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养生运动。

(五)中医药产业进一步发展

16.促进中药材规模化生产。以中药材产业循环有机农业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集聚,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环境改善。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力争将中药材产业培育成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三叶青、青钱柳、菊米等中药材。力争做大做强遂昌三叶青产业,到2020年,种植三叶青面积1000亩以上,产值1亿元以上,实现千亩亿元,成为全省最大三叶青栽培基地;青钱柳种苗30万株以上,面积3000亩以上,产值3000万元以上;稳定菊米种植面积3000亩,产值3000万元。加快研发三叶青、青钱柳等保健产品、药膳配方、旅游产品等,拉长产业链,促进县域“农旅融合”、“三产融合”。在县中医院开设草药门诊,对县域内群众普遍应用的草药进行整理、利用,并逐步向全县推广应用。

17.发展中医药旅游文化产业。探索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汤公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特色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机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健康博物馆、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实施“旅游+中医药”行动,努力建成省级及以上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整合中医药健康旅游养生资源,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研发健康旅游产品线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与落实。成立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各项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中医药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

完善财政对中医药健康发展的运行补助机制,县财政要加大对中医药健康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县中医院在硬件、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卫生计生、人力社保、农业、林业、科技、市场监管、旅游等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出台相应扶持政策,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

(三)加强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依法委托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事项交给行业组织承担,并强化服务监管。

(四)加强舆论引导

支持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等大型活动,让更多群众有机会感受中医、了解中医、认识中医。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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