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昌县县城室外摊点设置区域划定方案》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我县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靓丽整洁、规范有序的人居环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当前城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普遍,虽然满足了部分市民多样化生活需求,但是流动摊贩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不仅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而且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经营秩序,更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又极具易发性、反复性,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不便,是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在“堵”与“疏”中寻求平衡点,科学治理城市顽疾,就需创新城市管理举措来解决问题。
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实际和民生民意,疏堵结合、合理设置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根据地段、摊贩分类的不同,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确定特定区域和时间、摊位数量、经营种类,引导流动摊贩进入临时疏导点规范经营;对疏导点外占道乱摆卖的流动摊贩严格执法。以政策引导和完善监管制度来合理规范地管理街面上的各类流动摊贩,改善市容市貌秩序,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主要有:文件第一条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文件第二条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据《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文件第四条第4款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八条。
三、文件内容解读
《遂昌县县城室外摊点设置区域划定方案》
(一)县城城区室外摊点临时占道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临时占道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故需申请办理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二)设置分类
按摊点经营的种类进行分类设置,并结合实际情况定向疏导至各路段、区域和市场疏导点,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种类规范经营。对每年季节性农民自产自销瓜果的情况,在城区各路段适宜点位合理设置季节性临时瓜果销售点(视情设置),方便农民自产自销和市民的购买。
(三)现有摊点情况
对县城城区沿街的现有室外摊点进行调查摸底统计,了解实际情况,便于结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设置要求
对县城城区沿街室外摊点的经营行为进行总体规范表述,明确监管部门,对食品类摊贩说明经营所需的条件要求。
四、特别说明
《遂昌县县城室外摊点设置区域划定方案》第四条第4款:从事食品经营的摊主应当持有“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健康证明合法经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因食品摊贩的经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所以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合法经营。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