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峰街道水环境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云峰街道水环境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街道属各部门:
现将《云峰街道水环境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云峰街道水环境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统筹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全面深入实施“河长制”,彻底剿灭劣Ⅴ类水体,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5号) 、《关于印发遂昌县水环境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遂治水〔2017〕1号)的通知和省、市、县“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铁腕推进“十大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十项工作机制”,以“不达目标誓不罢休、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以勇当“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模范生的志气和勇气,深化“河长制”、守住“清三河”、打赢“翻身仗”、勇夺“大禹鼎”,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五美遂昌”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为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强部门联动、严格督查执法,确保突出问题逐个攻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涉水民生项目稳步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17年底,彻底整治低小散行业,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实现全县河道范围内无漂浮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无劣Ⅴ类水体“四无”目标。地表水质Ⅰ-Ⅲ类比例保持在100%;其中好于Ⅱ类的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全覆盖;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5%以上,达标排放率10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统筹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工作。
三、补齐治水短板,彻底剿灭劣Ⅴ类水体
治污水是“五水共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当前治水工作存在的突出短板。要集中精力、重点突破,以绝不反弹为底线,以力促转型为目标,紧紧牵住“清三河”这个牛鼻子,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成效。重点是要通过“十大专项行动”,切实补齐治水短板,彻底剿灭劣Ⅴ类水体。
(一)工业治污专项行动
全面加强对涉污企业的巡查监管,通过“智慧治水”,实现重点涉污企业排污口在线视频监控全覆盖。不断强化环保执法,建立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的工作机制。重点落实“五个一律”:对废水超过纳管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废水没有达标、直接向环境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有毒的GDP。重点整治遂昌顺达石材有限公司和连头石材园区的扬尘、公路路边破石场等问题,由园区牵头会同国土部门加快研究制订整治矿山采挖、无证采沙、取缔关停路边小散人工破石厂的实施方案。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委托石材协会管理,加大对石材加工园区道路的泥沙清扫和洒水密度来解决扬尘问题。加快工业园区截污纳管建设,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在2018年3月建成,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
(二)濂溪管护专项行动
由县府办牵头成立由治水办、环保、农办、农业、国土、建设、市场监管、园区、街道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濂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协调小组,共同负责协调濂溪的综合水环境整治工作。深化落实保洁、禁采、禁占、禁渔“四位一体”河道管护长效机制。
制定好“一点一策”整治方案,逐一确定任务表、时间表和责任表,实行挂号、报结和销号制度。
(三)截污纳管专项行动
截污纳管是我街道治水工作的一块突出短板。从目前情况来看,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方面的历史欠账较多,雨污不分、管网破损等问题日益凸显。立即启动对集镇所在地(涉及5个村)雨污水直排现状的整治工程。尽快调查清楚街道集镇地下雨污管网情况,并立即启动雨污分流改造规划设计工作,并尽快开工建设,在2018年3月遂昌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设计开工建设集镇污水接入遂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或者研究暂时接入县城已经铺设到东亭、湖边、洋浩的污水处理管网的可行性。力争在2018年下半年实现云峰街道集镇所有污水截污纳管入污水处理厂。加快龙祥、东姑、下马、古亭村的污水治理工程,加大漏接农户的排查力度,限期
(四)街道集镇餐饮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对集镇所在地餐饮和小作坊污染的整治工作,加强对集镇所在地雨污排放口的巡查和水质监测工作。通过餐饮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排污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做到关停一批、整治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提高餐饮行业“先治污、后营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环境脏乱、污水直排、管网错接、油烟乱排等突出问题得到彻底根治。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社后村、东亭村及集镇其他区域。
(五)清淤疏浚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濂溪清淤疏浚和生态配水修复工程。全面推进濂溪清淤疏浚和生态配水修复工程,预计将需要清淤疏浚
(六)农业农村面源治理专项行动
限期完成农村养殖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加快对农村生猪、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重点是生猪散养、畜禽养殖直排问题。限期
(七)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
(八)生态配水与修复专项行动
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继续实施遂昌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适时研究确定松阴溪流域大石交接断面生态流量,科学开展引配水工程。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推进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
(九)治水项目推进专项行动
加强对水利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加强巡查力度,督促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对所占河道进行清理疏浚,加快河道生态恢复工作。
(十)全民治水专项行动
宣传发动全民治水。通过宣传车、向农户发放倡议书、组建党员、村两委、妇联等志愿者队伍、强化人大代表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发动全民参与剿灭劣V类水体、保护濂溪水环境治理工作。并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广泛开展治水宣传,通过乡会村开、走村入户、两会一课等多种渠道,利用广播、宣传栏、墙报、横幅、宣传单页等多种载体,深入宣传“五水共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具体解读满意度调查的相关情况,做好引导和沟通工作。让群众在参与治水中感受变化、提升认识、加深理解,努力提高群众对“五水共治”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四、压实治水责任,全面深化河长制
(一)完善组织体系。及时调整街道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强化治水力量。明确县、乡、村三级河长设置,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河段都有河长,都有责任人。乡级、村级河长负责各自辖区的主流河段和支流河道。派出所要按照对应的“河长”体系,配置相应的“河道警长”,由派出所长担任“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乡级河长配套。“河道警长”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严格执行河长名单公布制度,进一步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立,及时更新河长、电话等相关信息,确保举报联系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有着落。
(二)明确职能分工。乡、村三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是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河长要紧紧围绕“管、治、保”三大基本任务,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五水共治办公室要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关系协调、制度建设、任务分解、日常巡查、跟踪落实等工作,协助河长全面掌握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状况,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适时组织开展治理绩效评估。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河长要认真执行“十项工作机制”,规范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履职到位。
1.巡查机制:各级河长要对包干河道的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农村生活污水、日常保洁、各类违章建筑等进行定期的日常巡查。巡查过程要做到“十必看”:一看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二看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三看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四看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五看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六看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七看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八看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九看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十看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巡查频次乡级河长每旬1次,村级河长每周1次,每次巡查都要以纸质和信息化电子记录等形式及时做好巡查记录。河长巡查日志要做到“五必记”,包括巡查起止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发现主要问题(包括问题现状、责任主体、地点、照片等)、处理情况(包括当场制止措施、制止效果,提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向上级河长、县治水办报告情况以及向上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五项基本内容。
2.问题发现和处理机制。对河长巡查发现的日常保洁、企业偷排漏排、水质污染等问题,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分门别类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书面或通过河长微信工作联络群等方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并报告街道治水办。所提交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责任部门的,基层河长可提请上级河长或街道治水办予以协调,落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并书面或通过河长微信工作联络群答复河长。基层河长要对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解决到位。
3.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各级河长和牵头部门对各类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进行初步核实。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当予以解决,并跟踪落实到位。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参照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做好跟踪和反馈工作,基层河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4.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的“四明确一加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会同职能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5.督查指导机制:建立了“五水共治”问题交办单制和“清三河”专项工作督查制度,每周进行动态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各级河长和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河长及有关责任单位工作推进、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下级河长、责任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
6.例会和报告机制:乡级河长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乡级河长例会及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县级河长报告。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以联系单的形式报送县治水办和有关职能部门。
7.上下游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上下游河长联防联治机制,着力形成上下游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五水共治新格局。
8.执法监管机制。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重点打击污染行业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及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件。深化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移送、通报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依法打击、惩处各类环境犯罪行为。大力推进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促进网格化领导责任和“河长制”责任的结合,确保环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9.考核问责机制。强化考核责任制,逐项逐条、逐词逐句地研究省、市、县“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考核任务、进度要求,抓好责任落实、沟通对接。按照谁考核谁对接、谁失分谁负责的原则,将量化考核指标分解到各村;每月通报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进度落后和严重落后的指标进行红黄牌督办;
10.全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治水。切实发挥群众在治水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广“护河公约”、“民间义务治水监督员”、“治水红黑榜、微信随手拍”、“小手拉大手、共护母亲河”等做法。切实加强河长信息公开,积极拓宽公众监督参与平台,畅通监督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是提升水环境质量、剿灭劣Ⅴ类水体、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辖区“五水共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特别要注重与“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严格督查考核。从3月份开始云峰街道对17个行政村进行“洁净乡村和剿灭劣V类水”每月排名,街道主要领导对累计二次倒数第一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终总分后三名的村被取消村集体及支书、主任、村监会主任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发生重大事件、产生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就地免职。
(三)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投身治水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