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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2662155/2017-65611 生成时间:2017-09-07 15:48:39 发布机构:云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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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街道所属各部门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今年3月至5月将进行村和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就做好我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工作任务要求,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统领,以选优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重点,以解决换届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有序推进村级组织换届,切实把过得硬、能带富、善治理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着力打造一支勇立绿色发展潮头的云峰铁军,为加快推进东城产城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173月初开始至20175月底结束,3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4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5月上旬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5月底做好其他配套组织换届选举及相关后续和总结工作。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728-3月16

1.建立领导(指导)机构。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主任和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条例、上级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操作规程、日程安排,有序指导全街道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

3.公开村务财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对各村本届内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向村民公开。

.编制三年规划。按照“先定事后选人”的要求,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并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活动,引导围绕“什么人能干好这些事”来开展选举。

5.解决疑难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摸,努力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近年来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村级组织换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6.全面动员部署。召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各村召开村两委、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上级换届动员会议精神,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7.开展业务培训。对各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街道干部等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掌握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8.营造换届环境。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尤其是“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九严禁、十不准”等要求的宣传,提高党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到换届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317- 5月20

1.党支部换届选举(317- 3月31

1)召开支委会议。各村党支部要根据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本支部换届有关事宜,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拟定选举时间,形成本村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同时,通过书面、电话、代为转告等方式,做好外出党员的联系通知工作。对于五类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党员,经党员大会同意、街道党工委确认,并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的党员数。

2)做好党员和群众推荐。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做好街道党工委推荐。采用党员和群众推荐、街道党工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支部。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进行考察,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和考察情况反馈村党支部。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进行批复, 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三项承诺书和纪律承诺书。

5)选举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要按时主持召开党员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要求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进行差额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议通过《选举办法》,酝酿并确定正式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具体操作中,可以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或者先选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将选举结果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党工委对选举结果请示进行批复。要将重温入党誓词、重学党章纳入规定动作。

6)进行集体面谈。选举后,街道党工委召集新当选的村支部委员,进行集体或个别面谈。同时,及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41-4月30

⑴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党组织换届后进行,由新一届村党支部领导,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党支部负责人应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或者自荐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退出或者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同时讨论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公示。

⑵制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经党支部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村选举办法应对选民认定、自荐人资格条件、委托投票、争议选票认定和处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对因婚嫁、征地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在本村选举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好村民代表的推选办法,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通过。

⑶组织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街道统一选举日2017425为准。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199942424时前出生)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工作所在村登记为选民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名单公布后,遇死亡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选举权利自行终止;应征入伍的,保留其选举权利;新迁入户籍的村民,不新增为选民。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⑷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人数不足5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人数500 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40人;人数 1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50人。推选村民代表应当由推选单位有选举权的半数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方式,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同户不能产生2名以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在组织推选时,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结构和分布,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村党支部成员要推选为村民代表,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各村可以结合代表推选工作,签署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或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村民自治章程》。

⑸组织自荐工作。全面实行“自荐直选”选举形式。自荐人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至选举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其中一个职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并提供竞职演说稿。自荐人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于选举日5日前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公布。

⑹组织自荐人培训,开展竞职承诺。全面实行“三项承诺”制度,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自荐人进行培训,并签订竞职承诺书、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自荐人书面公开对三年发展规划进行竞职承诺,同时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履行职责设想等问题向选民作出承诺,并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规范竞职演说稿公开承诺的内容。介绍材料和竞职演说稿须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承诺。竞职演说应当在投票日的3日前确定。发表竞职演说的,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可以在村民代表会上演讲或选举大会上发表竞职演说,也可以在选举日前单独组织竞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不召开会议的,自荐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竞职演说书面内容广播或印发、张贴在村务公开栏。

⑺组织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应当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方式、时间和地点。选举前,制定好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因村因地设计和规范投票场所。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固定投票处。要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自荐人名单可附选票后面或在秘密写票处张贴。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做到严格审查选民资格,当场领票、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禁将选票带出选举会场。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确需设立的,须报乡镇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同意。选举当日,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到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为投票,且受委托人应当是除自荐人以外的本村选民。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得到审核确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经张榜公布后没有异议的,才可以行使委托权。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票不得超过3人。严格选票代写方式,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

3.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51-5月10

1)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引导、支持和鼓励把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设有村党支部副书记的,提倡由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因执行回避制度或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不居住在本村等客观原因而无法兼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从党员中推选产生。其他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支书、报账员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的应宣布无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要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张贴公布。

3)召开支委会。村党支部根据村民推荐或自荐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报街道党工委通过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布。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应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一。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51-5月10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一般由37名成员组成。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参照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会班子成员任职条件设置,先由村党支部推荐提出董事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审核,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后张榜公布。要将村党支部书记推荐为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2)组织召开社员股东代表会议(鉴于股东代表和村民代表人员一致,可以与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监会同时进行)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一般采取差额选举)董事会成员,要做好统票、计票、唱票等相关准备工作,选举结果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社员股东代表应具备社员资格。股东代表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应到会股东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召开董事会成员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要依法将村党支部书记选为董事长,并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备案,经街道党工委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原则上不另行选举,监事会成员与村监会成员相一致,但不能与董事会成员重复。

(三)总结提高阶段(511- 5月31

1.调整充实配套组织。召开新一届村级班子会议,明确职责,以党支部为核心,及时做好分工。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做好团支部、妇代会、治保调解和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的调整充实工作。

2.组织工作交接。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交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三年规划做好责任分工,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布。召开离任村干部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3.进行总结授印。召开换届工作总结大会,进行集体授印,组织新上任干部培训。同时,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经验材料,收集整理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严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严格落实“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要求,根据省委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况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②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③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④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⑤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种情况人员。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②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④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⑤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⑥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推行任职条件审查制度,由街道党工委进行初审,再提交县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国土、环保、住建、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联审。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二)全面推行“三项承诺”。全面推行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等“三项承诺”制度。选前,各村要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开展“三项承诺”。“三项承诺”要书面公开,党委要加强对竞职承诺、履职承诺的审核把关,承诺中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组织开展竞职演说、公开候选人(自荐人)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与党员群众见面等做法,以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增加选民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选后,新一届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三项承诺”,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向党员、村民做出履职承诺,并上墙公示。

(三)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人,并根据村规模大小进行调整,街道严格把关,积极推进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在人口规模较小且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大力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进一步改善村和社区组织班子结构,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优秀机关干部和其他乡贤中发现优秀人才。要着眼发展需要,积极选配具有电子商务、现代农业、乡村规划、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实到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中。加大选拔服务期满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力度,可不占所在村党组织班子职数,大力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努力使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 “两委”班子努力把更多的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选进“两委”班子。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都有妇女成员。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开展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九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自荐人)严格遵守换届选举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与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选举工作的领导。各村党组织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联系各村班子领导对村选举工作负总责。实行所住村换届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掌握村情民情选情,出谋划策,全程参与和指导换届工作,并对所住村的换届工作负全责。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换届选举。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的告知党员群众。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对涉及村级组织换届舆情的敏感话题或不实报道,要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防止炒作,干扰正常选举。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选举的行为,街道纪工委设举报电话(电话:0578-8145293),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澄清事实,消除误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整个换届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云峰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职数安排表

      2、云峰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中共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云峰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职数安排表

行政村

村党支部职数

村民委员会职数

村监会、监事会职数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职数

正式党员数

支委人数

人口数

村委人数

总人数

主任

委员

总人数

董事长

委员

社后

54

5

1635

4

3

1

2

3

1

2

古亭

31

5

1332

4

3

1

2

3

1

2

东亭

22

3

383

4

3

1

2

3

1

2

湖边

52

5

1354

4

3

1

2

3

1

2

洋浩

33

5

890

4

3

1

2

3

1

2

长濂

33

5

1095

4

3

1

2

3

1

2

银都

72

5

1314

4

3

1

2

3

1

2

东姑

81

5

2142

4

3

1

2

3

1

2

下马

56

5

1647

4

3

1

2

3

1

2

龙口

68

5

2180

4

3

1

2

3

1

2

龙祥

80

5

2030

4

3

1

2

3

1

2

门阵

30

3

801

4

3

1

2

3

1

2

连头

29

3

877

4

3

1

2

3

1

2

范村

48

5

1316

4

3

1

2

3

1

2

马头

56

5

1080

4

3

1

2

3

1

2

隔溪

42

5

1052

4

3

1

2

3

1

2

同心

61

5

1460

4

3

1

2

3

1

2

合计

848

79

22588

68

51

17

34

51

17

34


附件2

云峰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

阶段

工作环节

 

工作内容

 

村级组织换届前期

准备工作

28.  -3 

街道开展好选情分析、届末问诊、村财清理公开、遗留问题解决、村级发展规划制定、换届政策宣传等准备工作。

 

全省动员部署

36

参加全省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动员大会,部署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

 

市、县动员部署

39

市动员部署会后,参加县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动员大会,部署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

 

业务骨干培训

310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以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

 

街道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

316

街道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并召开村级会议,传达动员大会精神。

 

街道组织村两委主要干部以及换届工作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党支部换届

支委会议

317 

1)研究确定支部换届筹备工作,确定支部换届时间安排、选举方式;(2)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书面请示;(3)做好外出党员通知工作。

 

推荐人选

320

1)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开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2)各村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初步人选:(3)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推荐初步人选,通报村和社区。

 

考察、审查、

审批候选人

328

街道党工委组织对各村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审查、审批。并在支部选举前不少于3天公布。

 

正式选举

41

组织候选人竞职演说,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议,并明确分工。

 

发文批复

44

街道党工委审批新一届支委会选举结果,并发文批复。

 

集体面谈

街道党工委召集新当选的支委成员,进行集体谈话。

 

村(居)委会换届

产生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办法

410

 

在新一届党支部的领导下,由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召开同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

1、表决通过村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选举产生村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

2、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村监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

3、讨论通过新一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推选办法,确定分配名额;

4、讨论通过新一届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

1、村民委员会发布产生村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公告;

2、选举委员会公告村委会选举办法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办法(1号);

3、选举委员会公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推选办法(2号);

4、选举委员会公告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3号)。

选民登记

410

(选举日20日前)

由村民(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主持(以下同),根据选举办法,进行选民(社员股东)登记并发布公告。

选举委员会公告选民(社员股东)名单(4号)

推选新一届村(居)民(社员股东)代表

415

1、选民(社员股东)名单公布5天后,推选新一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2、由新一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讨论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由村民(社员股东)表决通过;

3、村民(社员股东)会议向村民(社员股东)代表会议授权。

选举委员会公告新一届村民(社员股东)代表、村民小组长名单(5号)

组织自荐

420

各村组织受理选民自荐,并将自荐结果报送街道村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自荐人资格,培训谈话

425

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荐人初步审查后,报县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组织自荐人进行培训,进行集体谈话。

选举委员会公告候选人(自荐人)名单(6号)

竞职演说和公开承诺

425

各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自荐人开展竞职演说和公开三项承诺。

 

 

明确选举组织模式

选举日5日前

公布自荐人资格审查结果,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方式和唱票人、监票人及计票人。

选举委员会公告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监票人、计票人名单(7号)

委托投票审核公示

选举日3日前

选民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投票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选举委员会公告委托投票办理情况(8号)。

正式选举

430

正式投票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结果(9号)

村(居)监会换届

提出村(居)监会候选人

55

村党组织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村监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联审通过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投票选举3日前张榜公布。

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结果(10号)

正式选举

510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结果(11号)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

提出候选人

55

采取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与社员股东代表磋商提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结果(6号)

正式选举

510

召开社员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召开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监事长。

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结果(7号)

完善配套组织建设

520

召开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会议,明确职责,以党支部为核心,做好村两委班子分工。

 

做好交接工作

安排做好新老班子工作移交工作。

 

总结授印

召开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参加的总结大会举行集体授印仪式和上岗培训。对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经验材料。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

云峰街道综合办公室                     2017年3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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