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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政办发〔2018〕115号
索引号:2662104/2018-68364 生成时间:2018-11-23 16:02:58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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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昌县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29号)精神和要求,为深化我县林业综合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以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平台,持续推进林业金融改革,巩固“遂昌林改元素”,着力深化“三权分置”改革,推广“遂昌林改样本”,全面推动林业综合改革,丰富“遂昌林改实践”,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三权分置运行机制

1.稳定林地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坚持以农村林地集体所有,进一步明晰产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以稳定承包权为前提、放活经营权为主要举措、落实处置权为关键、保障收益权为目标的总基调,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改革之进程。

2.维护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规范化。积极鼓励集体林权依法有序通过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的流转。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途径进行公开市场交易,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投入林业,促成林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切实加强林权流转监管,积极推广和引导使用省林业局、工商局颁发的林权流转合同范本,确保交易市场运行规范,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林区社会稳定。

3.推进并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继续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简化流程,全力依法打造更加便民、高效地服务运行机制。加强《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发放、变更等管理,在有效保障流出方利益的同时,又能保证流入方获得合法权益的证明,消除林地经营人的顾虑,增强生产投入信心,实现林地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提高林地整体效益。

4.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高度认识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工作是维护集体林区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化林业综合改革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机构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积极遵循调处的基本原则和依据,深入开展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工作,为我县深化林业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5.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在鼓励和引导林农积极流转林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培育壮大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加快形成林业多类型经营并存的理想格局。加强认识、强化措施、推进合作、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林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运行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搭建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基地等主体间协作共赢运作模式的有力平台,争取并落实上级强林惠农的扶持政策,全力推进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为实现林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农村致富、农民增收提供基础保障。

(二)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模式

6.建设全域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全域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以遂昌县白马山森林旅游养生度假区为核心,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遂昌县森林公园为骨干,三仁竹笋、湖山山水、王村口森林养生小镇和森林人家、林业体验园、乡村民宿为补充,形成全域化的产业集群。主抓竹产业和木本油料产业,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壮大林业产业集群,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支持大学毕业生等从事现代林业,培育一批“林创客”。到2020年,新培育龙头企业5家,实现二产集群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比重更趋合理。

7.完善林业全产业链。加快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林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支持林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林业一二三产有效融合。打通种苗、抚育、防治、采摘、收割、筛选、保鲜、加工、智造、品牌、包装、销售、金融、培训等环节,探索“互联网+林业”经营模式,有效对接市场、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提升新建产业链2条,培育林产业合作社(农合联)8家,市场主体带动林农就业1万人次。

8.发展特色林业产业。采取政府拉动、招商引资、市场运作等模式,借助现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森林景区景点等为载体,重点推进遂昌县白马山森林旅游养生度假区等项目建设,打造华东森林康养核心基地和国内森林康养创新高地。引进和培育佳禾竹业、博园竹科技等笋竹加工龙头企业,推动笋竹产业发展;实施振兴“浙南油库”三年行动计划和香榧南扩工程,推动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结合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和省珍贵树种造林政策,推动珍贵树种与大径材产业发展。

  9.推广“一亩山万元钱”。依托遂昌山地资源优势,坚持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布局为导向,持续推广香榧、油茶高效生态栽培,铁皮石斛仿生栽培,竹林生态覆盖,林下套种多花黄精、三叶青、竹荪、山稻等科技富民模式;推动林业产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实现“高效生态、亩产过万”目标。到2020年,全县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0.69万亩,辐射推广1.92万亩,巩固深化基地3.28万亩。

(三)深化林业金融协作机制

10.建立健全林权抵(质)押制度,扩宽林业发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林权抵押、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推进贷款业务,稳步提升林权抵押率;广泛动员宣传公益林收益证明举措,积极推广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运行模式;研究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制度和相关政策。全面总结个人担保及农村互助担保社担保的实践总验,力争在林业贷款风险防控上再添新举措并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及处置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和省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提高为民服务效能及时为林农申报财政补助资金。通过林业金融协作在扩宽融资渠道,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改革,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和地方财政保障,为农争取最大实惠主动作为。

(四)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

  11.探索美丽林相建设新机制。重点在投入上探索地方财政保障、上级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投资相结合的开放性机制,并通过“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林相建设规划的实施,全县建设两美瓯江、多彩廊道、城市彩屏、休闲养生林、万顷优质森林、百镇千村彩色森林等6个重点工程,“十三五”内完成一期项目,新建美丽林相8.5万亩,种植珍贵树302万株,形成四季变化、美丽多彩的“大花园”。

12.深化采伐管理改革。实行林木资源限制采伐政策,控制林木采伐总量;鼓励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对依法批准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经营大户,按照森林经营方案落实采伐限额,确保收益权。探索林木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的管理方式,迹地更新保证金等管理制度,确保采伐迹地按时保质保量更新。

13.探索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探索公益林适度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探索非国有公益林政府租赁或收购模式,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地、历史遗留山林权属争议地等非国有公益林开展政府租赁或收购集体林地所有权试点。

14.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建立占用林地审核、采矿占用林地管理、垦造耕地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严格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不同类型的湿地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各负其责。加强物种的保护培育,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扩繁、原生地回归工程。加强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完善保护网络体系,全力创建丽水国家公园。研究编制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市、县(市、区)两级同步推进,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负氧离子监测体系,开展“智慧林业”试点,在重点区域试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进行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提升森林科学管理水平。

15.探索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进一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建立国家所有、林业行政部门管理、林场依法保护经营的运行机制。坚守国有林场生态保护红线,坚守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底线。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国有林场林区道路、供水、供电、管护房、通信及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根据《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申报命名办法》和《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评价量化指标》,认真总结白马山林场成功创建现代国有林场的经验,争取再建设1个“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善、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国有林场,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提升我县国有林场整体发展水平。

(五)完善林业公共服务体系

16.深化林业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改革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林业服务窗口建设与完善为重点,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上持续发力,深化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实现信息孤岛联通、数据资源共享、网上办事覆盖、“全域通办”。充分利用全县林业系统基层站所多、分布广的特点,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丽水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及全国林木采伐管理、浙江省征占用林地管理信息等系统为服务媒介,以全县22个林业服务网点为端口,通过“点—线—面”层层落实,不断将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建立全覆盖式县域“林业服务网”。严格按照“全省八统一”及容缺受理机制规定,努力实现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在“全省八统一”背景下同城同办,形成全县辖区内全域通办的大好格局,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引向深入并升级为“最近最多跑一次”,使林业公共服务效能再提升,体制机制再创新优势。

17.创新林业科技服务模式。围绕林业产业发展,加强营造林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行绿化造林工程项目化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笋竹、油茶、香榧、林下食用菌、林下中药材、种苗花卉、森林生态等产业人才帮带团队优势,形成具有遂昌特色的林业人才帮扶体系和林业科技传播网络。

  18.提升林业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化服务,将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服务事项,交由社会机构或服务组织承担。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资源数量和技术鉴定、森林消防、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管护等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探索建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机制。探索研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处山林纠纷机制。积极推进林业法律援助。

  三、加强领导

  推动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是深化林业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县、乡镇政府是深化林业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林业综合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落实,制定下一步完善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的林业综合改革。通过资源整合、政策融合、力量联合,构建“县乡互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整体推动”的良性推动机制,以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平台,把制约林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盘活森林资源资产,谋划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新推进乡村振兴,真正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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