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
一、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8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发〔2015〕 号)设立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遂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遂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遂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遂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
四、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负责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
七、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标准的实施;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
八、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十、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一、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负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十二、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三、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直销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负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五、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六、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报告,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
二十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网络监管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和标准监督管理科,计量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等15个职能科室。下辖1个参公管理事业机构、4个事业编制机构。参公机构为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事业编制机构分别是遂昌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遂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遂昌县私营企业协会、遂昌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工1名;股级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所)专项编制90名。事业编制47名,其中参公编制23名。2018年度,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进行政及参公编制人员12人,事业编制1人,调出1人,病故1人,退休3人,至2018年年底共有在职人员141名,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122人,事业19人,。
二、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5138873.55元。
(二)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35138873.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73668.06元,占96.1%;政府性基金收入135000元,占0.4%;上年结转1219953.89元,占3.5%。
(三)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35138873.55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38267.2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5577.9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7807.7元、农林水支出44010.62元、住房保障支出1678210元、其他支出135000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592431元,日常公用支出3532113.62元,项目支出12014328.93元。
结转下年0元。
(四)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3908668.06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73668.0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5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38267.2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5577.9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87807.7元、农林水支出33759.02元、住房保障支出1678210元、其他支出135000元。
(五)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3773668.06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756457.17元,主要是在预算项目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2017年政府考核奖在2017年人员工资中预发,并在年底前将政府考核奖余额发放完毕,且在2017年中有G20一次性奖金追加金额,而上述经费在2018年预算中未予以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969103.52元,占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51634.72元,占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174719.82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类)1678210元,占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事务50000元,主要用于县纪委派驻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纪检组日常公用支出及资产采购等。
(2)(2011501、2101001、2011701、2011750)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事务16456395.51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编人员、编外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相关基本支出。
(3)(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2021年度全省系统制服换发增配支出。
(4)(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事务20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各类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支出。
(5)(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事务1269096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专项工作支出和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支出。
(6)(2011506)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务60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本县消费者投诉、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办“12315”宣传教育等活动。
(7)(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50465.55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购置、基层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修缮、省四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以及其他用于市场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2071709)标准化管理30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9)(2011799)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5625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运行经费、品牌培育、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O2O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县长质量奖等方面的支出。
(1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务1941902.4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1)(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务776761.56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事务11526.36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事务38839.32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事务29128.08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53477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6)(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230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范围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4651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改造工程、质量强县等方面的支出。
(1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81793.5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2572.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18)(2210201)住房公积金167821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元,其中:人员经费19472746.3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77860.1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35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908372.29元,主要是较2017年度减少了重点企业基础设施补助、企业挖革改项目、“三小一市”改造提升等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135000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290499)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事务135000元,主要用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化投资项目及行政成本等相关支出。
(八)关于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市、县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按实际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主要原因是预算期间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9600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1%。主要用于接待省县市本系统及相关部门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研、工作交流、检查、考核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遵循中央、省关于厉行节约及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严格接待制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8700元,比上年执行数基本执平。其中,2018年预算期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安排(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00元,主要用于现有执法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执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期间现有执法车辆未发生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32113.62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2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245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十万以上项目资金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000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和车辆交通经费
11.(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事务,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2.(2011501、2101001、2011701、2011750)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事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部门相关基本支出。
13.(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各类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方面的支出。
15.(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专项工作支出。
16.(2011506)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本县消费者投诉、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办“12315”宣传教育等活动。
17.(2011709) 标准化管理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本县标准管理方面的支出。
1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2082701、2082702、2082703)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事务,是财政对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是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24.(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2011599、2011799、21010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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