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遂昌县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遂昌县政府网站遂昌县供销社局域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遂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号,邮编:323300,电话:0578-8123215,电子邮箱:scxgxs@126.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17年县供销社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县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县供销社门户网站创立于2008年,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县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政府网站工作信息13条、政策文件:6个;财政预决算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县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县供销社门户网没有发生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县供销社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针对性不强等薄弱环节。对此,县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结合县供销社的工作重点,减少日常工作的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对“三农”服务的有关信息的公开,特别是2018年重点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农合联试点,在“三农”服务工作中重要作用的发挥方面,将重点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县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县社将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遂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