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昌县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遂昌县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金融办省综治办关于地方金融风险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浙金融办〔2018〕12号)和《省金融办关于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金融办〔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化解金融领域各类涉稳隐患,维护我县地方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金融办省综治办关于地方金融风险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浙金融办〔2018〕12号)要求,实行县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在我县现有的网格体系基础上,将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在各类金融机构集聚的重点街道、村(社区)均确定专人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行地方金融风险的源头管控,引导和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宣传理性务实的投资理念,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产生。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
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负责制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对地方金融维稳负属地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行业主管的工作职责,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置。
(二)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真正发挥网格作为基础社会治理最基本工作单元的作用,加强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调联动。同时,发挥网格员熟悉本辖区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风险,将地方金融风险信息监测关口前移,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三)全面推进,深化落实
根据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现状,结合不同网格风险分类情况,全面推进我县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有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流程
(一)排查范围
1.第一类是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监管的类金融机构,包括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以下简称“第一类机构”)。
2.第二类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金融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无牌照、无监管、实际开展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二类机构”)。
(二)排查重点
1.排查对象:主要是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个人,重点是上述第二类机构。
2.排查重点内容:
(1)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包含以下关键字:投资(不包括“酒店投资”和“餐饮投资”)、金融(不包括金融设备制造)、交易(不包括二手车交易、旧货交易)、资本、借贷、基金、财富、资产、理财、众筹、财务、股权、互联网保险、支付、消费,以及企业管理、网络科技、信息咨询等。
(2)出现以下事件:类金融广告宣传(投资理财传单、年化收益高、保本);机构动态(关门失联、新开、不挂牌);机构投资者动态(老年人、要求赔钱、打砸抢、发放纪念品)。
(三)工作流程
1.建立基础数据库。县金融办与县市场监管局对接,汇总形成第一类、第二类机构的名单和基本情况,下发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细化到每个网格,并发至基层网格员。此后新批设和注册的机构,要求第一时间抄送乡镇(街道)纳入网格员排查范围。
2.网格员实地排摸。定期对本网格内所有第一类、第二类机构进行实地排摸(重点是第二类机构)并建立监管基本信息档案,填写《网格管理人员排摸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录入“平安通”手机APP。在日常排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参照综治办其他排查内容的报送流程,及时报送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现场核查。对第二类机构,乡镇(街道)综治办组织当地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是否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填写《乡镇(街道)监测排摸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录入“平安通”手机APP。对网格员日常排查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组织当地相关部门现场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录入“平安通”手机APP。
4.县金融办与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县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乡镇(街道)监测排摸情况登记表》进行校验比对、分析研判,对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及时移交相关监管部门查处。
5.县级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对第一类机构,网格员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上报至县金融办,县金融办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移交至相应的县级监管部门,及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排查要求
1.网格员在实地排摸时做要到“两掌握、两警觉”:“两掌握”是指场所详细地址要掌握、宣传广告主要内容要掌握;“两警觉”是指警觉投资者异常、警觉机构异动。
2.乡镇(街道)和县级监管部门在现场核查中要做到“三到三核一告知”:“三到”是指经营场所要走到、实际控制人要见到、经营情况了解到;“三核”是指核证照、核人员、核业务;“一告知”是指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等相关政策告知机构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经营者,提醒相关人员不得从事非法金融等违法违规金融行为。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辖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综治办、金融办、经济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参加单位、人员、地点等内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综治办负责全县网格员队伍建设、平安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业务衔接与指导,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适时总结推广。
2.县财政局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建设及网格员工作绩效考核奖励等资金兑现。
3.县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地方交易场所、农村互助担保组织等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置;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等部门负责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互联网资产管理及跨界业务等互联网行业金融风险问题处置;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对基层网格员开展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培训。
4.县公安局负责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债等防范工作业务指导,及时对基层网格摸排上报的风险信息进行甄别处置,对有关案件进行查处。
5.县经济商务局负责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电子商务、租赁行业企业等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业务指导和问题处置。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金融领域工商登记、广告等风险防范工作业务指导;负责配合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银监办等部门共同开展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互联网资产管理及跨界业务等互联网行业企业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业务指导和问题处置;对有关案件进行查处。
8.县人行负责第三方支付、跨市场及交叉性金融业务等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业务指导及问题处置;指导帮助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银监办等部门共同开展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互联网资产管理及跨界业务等互联网行业企业的风险防范。
9.县银监办负责P2P网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风险防范工作业务指导和问题处置;
10.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
(三)加强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网格(社区)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有效监管,特别是对非法集资等地方金融风险事件进行妥善协调处置;乡镇(街道)、网格(社区)针对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等类金融企业信息监管排查的事情推诿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或提请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附件:1.网格管理人员排摸情况登记表
2.乡镇(街道)监测排摸情况登记表
3. 机构人员情况表
附件1
网格管理人员排摸情况登记表
机构名称: 编号:
两掌握 | 场所详细地址: |
|
宣传广告主要内容 |
| |
两警觉 | 投资者异常 | □无异常 □营销活动聚集 □挤兑围堵聚集 |
机构异动 | □无异常 □新设立 □搬离、关闭 |
网格员姓名: 联系电话: 实地排摸时间:
【填表说明】
机构名称:指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理财、网络借贷(P2P)、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保险相关类资性担保、第三方支付、基金销售、民办教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租赁、典当、小额贷款、房地产等业务的机构。请填写对外标志的完整机构名称。
附件2
乡镇(街道)监测排摸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实地排摸时间: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网格员编号: | ||
三到 | 实际经营 场所 | 实际经营地址: | 机构变动情况①: | |
场所类型:口总部机构 口分支机构 口未注册 | 产权属性:口自有 口租用 | 租期时间段: | ||
实际控制人 | 金融从业经历:口有 口无 | 经营思路及风控意识:口有 口无 | 身份证号码: | |
经营情况 | 实际业务类别②: | 机构从业人数(人): | 投资者人数(人) | |
资金规模(万元) | 待收金额(万元) | 待付金额(万元) | ||
分支机构及门店网点: | 平均年化收益率(%): | |||
机构主要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 债标或项目数(个): | |||
公司资产状况: | 网站地址: | |||
运营平台名称: | 平台服务器供应商及联系人电话: | |||
网络平台维护企业或技术人员: | 其他资金通道 | |||
三核 | 核证照 | 从事业务是否符合营业执照规定:口是 口否 | 实际经营地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口是 口否 |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缴情况(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日期: | |||
金融业务代理代销许可:口有 口无 | 税务登记证:口有 口无 | |||
核人员 | 填写《机构人员情况表》(附表2-1) | |||
核业务 | 资金用途: | |||
存在异常情况③: | ||||
建议处置方式:口行政处罚 口刑事打击 口清退 口责令改正 口重点监控 口一般日常管理 口案件会商 口其他(请用文字介绍) |
【填表说明】
①机构变动情况:A无变化、B新增、C注册信息变更、D注销、E歇业。若选“C”,请写明变更内容。
②实际业务类别:A投资理财、B网络借贷(P2P)、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D股权众筹、E大宗商品交易、F电子盘交易、G保险相关类、H融资性担保、I第三方支付、J基金销售、K民办教育、L农民专业合作社、M融资租赁、N典当、O小额贷款、P房地产、Q其他(请用文字介绍)
③存在异常情况:A设立资金池、B账户异动明显(如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C广告发布存在虚假夸大/与经营范围不符等违法违规情况、D因不能及时兑付本息群众举报或聚集、E舆情出现重大负面新闻、F承诺保本付息或高息(15%以上)回报、G投资无门槛且以老年人居多、H超出经营范围、L巧立虚假项目、J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K其他(请用文字介绍)
附件3
机构人员情况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籍贯 | 户籍地址 | 经常居住地 | 联系方式 | 担任职务 | 前科劣迹情况 | 持有出入境证件情况 | 出入境证件使用情况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主要填写机构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