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5日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