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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统发[2018]29号
索引号:2662171/2018-67080 生成时间:2018-08-09 17:31:36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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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我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助调查员队伍,科学开展住户调查工作,特制定《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昌县统计局

201888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的管理,加强住户调查基础工作,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的辅助调查员队伍,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住户调查,从源头上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根据总队关于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的意见,现制定《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实施办法》,以规范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工作。

一、  辅助调查员的选聘

辅助调查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所聘岗位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熟悉当地情况。由遂昌县统计局直接选聘并受其管辖。辅助调查员受聘后,要明确其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间、聘用期限、劳动报酬、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等,并颁发注明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证》。辅助调查员一次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辅助调查员聘用期间,如有统计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后仍不改正,遂昌县统计局予以解聘。对已解聘或不再续聘的辅助调查员,应移交调查资料和工作记录,并收回仍在有效期内的《统计调查证》。

二、辅助调查员工作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住户调查制度,积极参加上岗培训,具备辅助调查员职业要求。

(二)热爱统计调查工作,有能力组织协调好调查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三)自觉遵守统计调查工作组织纪律,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被调查对象,善于沟通,与调查户保持良好的关系,保证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四)实事求是,如实记录调查数据和调查情况,不得随意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与调查户联系核实并在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修正。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在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辅助调查员的职责

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的基本任务,是向调查户宣传住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指导并辅助调查户记好居民家庭收支日记账。按时对主管的记账户发送、回收现金收支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账本的审核、编码以及收支平衡检查。调查员每月走访调查户不少于2次,访问了解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支出等情况,做好访户记录。及时、认真登记台账,更新相关问卷,按时参加辅助调查员例会。

(一)定期访户,做好记账辅导

 1.严格执行访户制度。每月访户不少于2次,耐心细致解答调查户提出的问题,做好访户记录。对记账质量较差、记账有畏难情绪的记账户,视具体情况增加访户次数,指导其记好收支账。

2.加强记账户管理。经常与记账户沟通,增强感情联络,随时掌握记账户的思想情况和宅内住户变动情况,做好宅内住户变动记账户的报批工作,确保记账户与实际住户一致,严禁自行换户,各调查点换户率不得超过10%

3.扎实推进电子记账。要以“严进严出”的理念推进电子记账,记账能力强、记账笔数多的记账户优先纳入电子记账户,且季度内电子记账质量较高方可放宽监测。对于记账质量差的户要加强指导,加快适应电子记账,确保收支不漏记、不缺项。

4.强化收账现场指导。上门收取账本时,对记账本进行现场审核,检查收支是否平衡、是否有漏记或者错记、是否有记账日期,指出记账存在的问题,当即加以改正,强化记账户质量意识。

5.每季度及时反馈记账家庭的收支情况。

(二)加强审核,提高账本质量

1.严格按照自然月的记账周期,从次月1日开始收取账本,并按照《编码手册》规定统一编码,对数量进行折算,同时对收支进行平衡汇总计算。

2.每季度核实住户常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问卷信息并报送县统计局。收齐账本后检查封面信息是否完整规范,日期、姓名、项目摘要、单位、数量等记账内容是否齐全。督促帮助记账户提高记账质量,无回忆账、不记大账、无混合账,经常性项目无漏记。

3.因客观因素家庭成员无法记账的,可由他人代记账,但需在账本封面勾选代记账并注明代记账人姓名,调查员不准代理记账。经核实,账本收支数据有遗漏的,必须由记账户亲自补写,调查员不得代理;账页数据有修改的,要求记账户在修改处后方空白处签字确认。

4.要摸清每户调查户的家庭收支情况,核对账本数据是否与家庭实际收支状况相符,认真审核记账户的收入支出是否漏记或错记,审核现金收支是否平衡,审查消费量和支出金额是否相符,经营成本率是否合理。发现疑问,及时提醒记账户,并加以更正。

5.调查员每周至少2次以上登录电子记账后台管理平台,对电子记账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退回记账户进行修改,对连续3天以上未记账的督促提醒,实现每日记账、每日审核。

6.在季度例会上,各调查点开展账本交叉检查,以此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7.每月7日前上交已经编码、审核的账本及其他资料,逢3月、6月、9月、12月季度报表期尽量提前上报、不得拖延。

(三)及时更新,建立健全台账

每月及时掌握调查户的联系电话、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居住状况、耐用消费品增减以及生产经营等信息,并完成《分户收支台账》、《家庭基本情况》以及《一万元以上情况说明》等台账的更新登记工作。在市、省队莅临检查时,要出示相关台账。

(四)其他

1.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参加季度例会及不定期的紧急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2.辅助调查员不得造假账,记账户家庭出现畏难情绪、拒绝记账等任何情况的,必须及时汇报。

3.辅助调查员必须将宣传用品及时发到记账户手中,并登记发放记录表。

4.鼓励辅助调查员及时收集整理记账户关心的问题及建议和居民生活中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的社会经济现象,被采纳并以信息、分析等形式加以发布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辅助调查员的奖惩

1.农村调查员工作补贴每月500元,城区调查员工作补贴每月550元。

2实施考核结果与劳动报酬挂钩制,对于调查员连续3个月职责履行较差,问题滞留不改的,扣减部分劳动报酬。

3.建立辅助调查员评优制度。根据样本户维护质量、记账户账本质量、每月访户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和专项调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考核奖励参见《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

3.对样本维护不规范、未经同意代理记账,发现记账户与实际住户不一致、代记收入、支出、记账笔迹不一致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考核奖励资格。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

 

 

 

 

 

 

 

 

 

 

 

 

附件:

遂昌县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水平,保证数据质量,规范监测工作全过程,完善和强化我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依据

以月度账本的综合质量、年内综合访户工作,各类台账登记情况和专项调查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结合县级走访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遂昌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

三、考核内容

(一)会议制度(5分)。

定期参加调查员业务培训会议及不定期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的每次扣5分,请假、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

(二)记账户巩固率(10分)。

辅助调查员要严格执行访户制度,经常与记账户沟通,随时掌握记账户的思想情况,确保记账户的巩固率,每月访户不少于两次,且访户面全覆盖,并认真做好访户记录。每月访户少于两次的户,每发现一次,扣5分。根据省总队要求,记账户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随意更换的年度扣10分。各调查点每年换户率控制在10%以内,超出10%的,视情况年度扣2分。

(三)记账质量(40分)。

记账质量是对纸质记账和电子记账的综合考核。

1.纸质账本规范性。①账本封面记账周期、地址、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完整,填写是否规范。封面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的,每次扣2分。②账本内是否满足“六有的标准。“六有”即:有日期、有项目摘要、有单位、有数量、有金额、收入项目有成员姓名,未按标准的视情况每次扣2-5分。③账本内需逐项编码,不得空缺,如未编码情况严重的每次扣10分,轻微的每次扣2分。④账页内分类混乱,存在混记、重记的,视情况每次扣2-5分。

2.电子记账规范性。①要保证当日账当日记,当月账当月结,不得拖延,连续未记账天数不得超过7天,记账不及时的每次扣5-10分。②收入、支出、实物及农业分类要正确,不得将农业成本错记消费支出,收入人码要对应,错误明显的每次扣2分。③消费支出不得混记,项目摘要具体,例如赶集、超市购物等要具体为某某菜、某某物品,记帐不规范的每笔扣2分。④调查员每周至少2次登录后台管理系统,审核本周记账数据并编码,未按要求登录审核的,每周扣2分。

3.记账笔数。记账笔数根据城乡和记账方式不同的标准不同,农村点:纸质记账的户均笔数低于40/的扣840-60/月扣5分,电子记账的户均笔数低于70/月扣8分,70-90/月扣5分;城镇点:纸质记账的户均笔数低于60/月的8分,60-80/月扣5分,电子记账的户均笔数低90/月扣8分,90-110/月扣5分。超额完成的,每超10笔加1分。

4.账本延迟上交,每延迟一天扣1分。

(四)数据质量(35分)。

调查员每月收取账本时,要对记账户所记的账目进行现场审核,要认真审核记账户的收入,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审核家庭成员收入是否漏记或错记,审核现金收支是否平衡,根据物价等情况,审查消费量和支出金额是否相符。

1.收支漏记明显。账本收入与家庭实际收入水平不符,日常消费支出漏记明显,经营成本率漏记明显的,视情况每次扣2-5分。

2.成本率存疑。除批发零售和餐饮住宿业可记经营净收入,其余经营收入要对应填写毛收入和成本,记账收入不符的,每次扣5分。经营成本率存疑的,要核实,若发现经营成本率小于30%或高于70%且无充分依据的,每次扣5分。

3.逻辑关系错误。无蔬菜食品支出且无自产自用,无日常生活消费支出的(如水电煤气、米油、理发、生活用品等),工资收入与五险一金不对等,企事业单位无五险一金支出,看病支出无报销医疗费(农村点门诊每年累计300元以上,城乡住院每年累计1000元以上)等情况,存在逻辑关系错误的,每次扣2-8分。

4.数据修正规范性。账本数据有涂改的,调查员未提醒记账户签字确认的,每次扣5分。经审核后,数据有错需修正的,记账户修改后未签字确认的,每次扣5分。

(五)台账质量(10分)。

1.做好台账补充工作。调查员每月根据账本数据及时填写补充《分户收支表》、《10000元以上情况表》。每月随机抽查1-2个调查点,台账填写不完整的,季度扣2-6分。

2.做好问卷更新工作。及时掌握家庭人口、常住人口变动及就业变动情况,有信息变动要及时填写问卷A并上报县统计局。未及时上报信息的,季度扣2分。

(六)其他。

省、市队赴调查点走访检查的结果纳入考核范围,检查结果优秀的,季度加10分;检查结果问题较多,但性质轻微的,季度扣5分,性质严重的,视情况季度扣10分或解聘调查员。

四、奖惩办法

辅助调查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泄露记账户家庭资料、账册、台账、各种报表等资料,调查员不得私自添加、修改记账数据,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立即解聘。

县统计局每月严格按考核办法对辅助调查员进行考核计分,每月分值100分(个别项目按季、年度扣分),各季度得分等于月度得分平均数;年终考核得分等于4个季度得分平均数,年终按年终考核得分评奖,考核奖励参照《遂昌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管理实施办法》(遂政办发〔201611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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