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昌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向遂昌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号《关于加大对未经检疫动物肉品流入市场进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城市街头、乡村路边和集贸市场经营的动物肉品经营情况进行走访调,会同行政执法、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检查,以创建省食品安全县为契机对农贸市场上市肉品进行溯源管理。
我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门,一直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今年以创建食品安全县为抓手,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齐心协力,分工合作,切实开展创建工作,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经营单位、小食杂店、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等进行了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产品准入,提升我县的食品安全。
为了防止疫病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及其产品,由负责市场检疫的部门进行逐头检疫,确定健康并取得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方能入场上市交易。
我县设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入市场的猪肉制品,有生猪点屠宰场的出场证明和检疫证明方可进入市场上市销售。市场对肉品、禽类等重要商品实行进销台帐集中管理,每天收集猪肉、禽类等重要商品的进货凭证和检疫证明,没有进货凭证和检疫证明的,不得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同时市场定期对上市场商品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商品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市场建立溯源管理体系,装置溯源设备182台,消费者可获取购物小票知悉产品进货渠道,促使经营者提供合法商品,消费者买到安全商品。
为应对禽流感,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县城建成区禽类“杀白净膛”上市的实施意见》,在县城建成区停止活禽交易,禽类“杀白净膛”上市。现在城区已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在市场外零星出现的活禽交易,我局会同行政执法、农业、公安、妙高街道等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发放通知书13份,取缔限制区内的活禽交易。
但我们也看到,特别在春节前,县城周边的街头、乡村路边和集市上仍有大量的牛、羊等动物采用现场宰杀的方式进行销售。这些牛、羊等动物来源不明,未进行产地检疫和宰杀前检疫,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在以后的工作中,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开展集中和专项整治行动。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扩大定点屠宰场的屠宰能力,尽力将牛、羊、禽类等纳入定点屠宰范围;加大检验检疫力度,经检疫的肉类产品方可上市交易。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取缔占道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发现未经检疫的肉品一律予以没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齐心协作,将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得到加强,让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肉品。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