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狩猎证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林业工作站:
为加强野生动物猎捕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和浙林枪〔2017〕67号《关于切实加强狩猎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度狩猎证验证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依据《狩猎队员年检条件》(附件1)逐项严格审查,切实保障狩猎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流程。狩猎队员按实填写《狩猎队员登记表》(附件2),经狩猎队员所在居(村)委会、公安派出所、乡镇等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年审材料。1.狩猎证(原件);2.狩猎队员登记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4.健康证明(原件);5.持枪证(复印件);6.安全责任书(原件);7.参加培训证明(不参加培训视为主动放弃,取消猎民资格)。
三、验证时间。验证办理日期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如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狩猎证自动失效。
四、验证地点。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联系人:姜晓珍,联系电话:13735786860(676860)。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