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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狩猎证验证工作的通知

遂自然资规〔2019〕194号
索引号:00266218X/2019-67848 生成时间:2019-10-10 08:48:00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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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林业工作站

为加强野生动物猎捕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和浙林枪201767号《关于切实加强狩猎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度狩猎证验证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依据《狩猎队员年检条件》(附件1)逐项严格审查,切实保障狩猎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流程。狩猎队员按实填写《狩猎队员登记表》(附件2),经狩猎队员所在居(村)委会、公安派出所、乡镇等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年审材料1.狩猎证(原件);2.狩猎队员登记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4.健康证明(原件);5.持枪证(复印件);6.安全责任书(原件);7.参加培训证明(不参加培训视为主动放弃,取消猎民资格)。

三、验证时间。验证办理日期截止至20191031日。如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狩猎证自动失效。 

四、验证地点。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联系人:姜晓珍,联系电话:13735786860(676860)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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