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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金竹镇苗公岭垦造耕地项目竣工结算的批复

遂自然资规〔2019〕129号
索引号:00266218X/2019-67828 生成时间:2019-10-08 10:23:00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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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金竹镇人民政府

根据《遂昌县政府投资价款结算管理办法》(遂政办发〔201861)的规定和你镇提交的金竹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遂昌县金竹镇苗公岭垦造耕地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予以批复的报告(金政〔201933)),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批复:遂政发〔201486

(二)设计单位:建德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施工单位:浙江丽水宏发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四)预算审核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五)监理单位: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承)包方式:公开标
(七)结算方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八)签约合同价(中标价):2697239元(规划新增耕地面积4.0公顷)
   
(九)合同工期:20151031日前完成施工
   
(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附属配套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审核依据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竣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业务联系单(签证单、变更单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二)《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计价规则的通知》、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及规定。

三、批复意见

本工程竣工新增耕地面积5.32公顷,竣工结算送审造价 5204726元,审定造价4628719元,批复造价4628719元,净核减576007元。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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