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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遂自然资规〔2019〕124号
索引号:00266218X/2019-67832 生成时间:2019-10-08 10:29:43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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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国土所、林业站

   根据全省第9号超强台风利奇马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视频会议和视频会后吴晓东市长讲话精神,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做好台风“利奇马”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9年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入汛以来新增的灾险情点和处于陡坡的农居点、小流域沟谷、临水临崖地段等易发生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及相关部门、群众报灾线索指向区域。

二、工作内容

1. 检查各类新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地质变化情况、受威胁人口变动情况,检查小流域成果资料中的易发泥石流沟谷、农村山区调查成果中不稳定斜坡情况。

2. 检查、复核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后地质变化情况,已建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应急排险工程的使用、维护情况,在建治理、应急排险工程的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已核销隐患点的监管情况。

3.排查新的地质灾害风险点,要初步查明特征、类型、隐患规模、威胁范围及危害程度。及时对隐患风险区域进行分类和等级调整,在此基础上完成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基本情况一览表的补充更新工作,并设立工作台账。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排查。各国土所、林业站要迅速部署,制定排查方案,排查工作由国土所牵头,林业站协助配合,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监测员)对各自管辖的范围全面认真仔细地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摸底,要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位于沟口、坡脚、陡坡、崖边、河边等村庄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小流域区域,要综合研究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相互作用,将排查工作扩大到流域上游范围。

2.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检查责任,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和地质灾害防御准备情况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行排查分析,完成辖区风险“一张图”,明确防御重点和难点,落实对策措施。并将排查结果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3.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明确整改责任,按照“一点一案”的原则,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纠正不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就不需要转移人员的麻痹思想,要纠正干部只要到场到岗就算尽责的免责思想,纠正台风一走,风险也走的松懈思想,坚决消除工作上的盲区。

4.此次大排查工作要在825日前完成,排查中做好检查记录,保存好影像、图片资料。对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区要填写排查结果汇总表和初步划出风险范围图,并于830日上报县局地质矿产科王凌燕处(联系电话:530068)。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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