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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洋乡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2662147/2019-65637 生成时间:2019-11-12 11:27:26 发布机构:金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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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洋乡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9.29”宁海锐奇日用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再战60天全年保安全”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委发【20196号)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扎实开展小企业、小加工、小作坊等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小微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到201912月底,全面改善我乡小微企业基础安全条件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故, 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长:周玲莉

副组长:包育盛  王晶晶  李衍波  卜洪斌  刘美萍

        叶裕和  周瑞禄 

  员: 吴炳祥  包志华  毛法新  郑大伟     

戴火林   廖恒民  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卜洪斌兼办公室主任,吴炳祥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月底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整治任务部署,落实小微企业风险排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即日起至201912月底前):乡各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全面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尤其是使用香精、稀释剂、甲醇、酒精、煤油等危化品的小微企业将材料理化性质、存放数量等基本情况准确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并及时更新;及时报告有化工反应釜装置的单位;要严格闭环管理,对使用香精、稀释剂、甲醇、酒精、煤油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要按照“一家一清单”的方式,逐一实行隐患销号闭环管理。

(三)细化工作落实(20206月底前):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广企业风险日志制和主要负责人管控承诺制。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1、危化品使用单位。以涉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涉香精、稀释剂、甲醇、酒精、煤油等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单位)。

2、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社区小加工、小作坊,重点排查整治加工制造类。

(二)整治工作重点。

1.危化品使用安全。 一是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它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二是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三是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四是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五是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六是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七是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八是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九是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十是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2、小微企业生产及消防安全,开展十大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生产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艺品、竹木加工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或火灾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排查整治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落实定期检验维修,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员工未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未按要求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未组织针对性消防演练等系列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影响生产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占用防火间距、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侵占厂区内部环形消防通道、逃生通道,侵占厂区外部(或厂区之间)消防安全通道或消防救援通道,厂房顶部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或消防救援安全;在违法建筑存放有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有坍塌、倾覆等安全隐患的;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厂房建筑的等系列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依法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符合要求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设计单位未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图机构未按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审查消防设计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应急预案、作业管理、危化品管理等不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等系列安全隐患。四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化工、医药、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小微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相关小微企业危化品使用“十个一律”方面问题隐患;危化品储存条件、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不符合要求;化工、医药行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动火等特殊作业不符合要求;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等容易引发燃爆事故企业或场所未落实“三场所两企业”整治措施,未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未有效落实防爆措施,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未落实,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未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存在较大失稳坍塌风险的小微企业未对厂房及重大设备设施采取稳固措施等系列安全隐患。五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未建立并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存在超期未检、经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整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效或未经定期检验(校验)、存在明显故障或异常等严重事故隐患情况;使用判废、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及其它达到报废年限的气瓶进行充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或抗拒安全监察执法等系列安全隐患。六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剧毒和易制毒制爆化学品管理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反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防范管理规定和流向登记管理要求等系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制爆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七是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站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完备,安全设施缺失、毁损、失效,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不落实等系列安全隐患。八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小微企业委托不具备资质企业、车辆、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未向承运人说明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未将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等系列安全隐患。九是组织开展对容易引发燃爆事故企业或场所落实“三场所两企业”整治: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进行有效落实防爆措施,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落实,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存在较大失稳坍塌风险的小微企业对厂房及重大设备设施采取稳固措施等系列安全隐患。十是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或方式从事经营情况,是否未经许可或不再符合许可条件从事相应生产活动等系列问题隐患。

五、部门职责分工

乡安监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矿商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排查整治;督促协调指导乡属各部门各村开展小微企业生产活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王村口派出所开展小微企业剧毒和易制毒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依据《消防法》相关要求,负责继续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小微企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各社区加强小微企业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王村口行政执法中队按职能共同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影响生产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站点安全专项整治。王村口市场监管所负责市政行业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及小微企业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经营专项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全面排查。各部门各村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小微企业底数,对危化品使用单位开展重点梳理;各行业领域重点排摸本行业领域内危化品使用单位,建立清单。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各村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及时研判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针对问题提出综合性的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村、职能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对责任缺失、组织不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干部乡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村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门的联络员,每月的19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吴炳祥,联系电话:613926    

   

龙洋乡人民政府

201911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应急管理局

龙洋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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