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遂昌县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健全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父母的监护责任,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权利的有效实现,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46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县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城乡社区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打通儿童和家庭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解决留守、困境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家庭主责;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有留守儿童的中小学校、留守儿童较多的重点村(社区)必须建设儿童之家,其余村(社区)分散留守儿童依托“焕新乐园”等公益项目实现关爱服务全覆盖。
到2020年,全县建成儿童之家18个,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留守、困境儿童调查摸底并确定儿童之家建设详细名单;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建设任务数。2020年,全县实现重点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儿童之家全覆盖,并形成多种形式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建设和运行标准
儿童之家是指依托村(社区)、中小学校及其他设施资源建立,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足,在重点时段向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和课后托管,健康教育、生活和社会技能指导,游戏活动、品德教育与行为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转介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具体建设和运行要实现五个有:
(一)有固定场所。儿童之家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村(社区)妇女之家、党(团)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中小学校第二课堂、乡村学校少年宫、儿童康复中心等各类设施,做到合理规划,资源共享。儿童之家建设总体风格要求温馨、活泼、环保,设置统一的儿童之家标识,室内应符合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要求;功能区域主要包括室内学习阅读、游戏娱乐、公益课堂、心理咨询及室外游戏娱乐等。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设立科普小屋、图书小屋、手工小屋、儿童乐园及红色教育、康复专区等儿童特色体验区域。
(二)有活动设施。配置开展家庭亲子联络所需的基本设施,如网络视频电脑等;配置书籍、书柜、书桌椅、棋牌、玩具等儿童益智文体设施;配置户外儿童游戏健身设施;配置儿童安全、儿童科普等教育设施,满足儿童学习、教育和娱乐需求。
(三)有运行机制。采取“专人管理+资源对接”的模式,实现儿童之家长效规范运行。设立儿童之家主任,专人负责儿童之家运行管理和各类资源、活动对接。村(社区)儿童之家主任原则上由妇联主席担任,中小学校儿童之家主任原则上由副校长担任;儿童之家主任要积极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爱心人士、暑期大学生等各类资源,共同参与儿童之家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根据儿童实际需求,提供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的各类活动与服务。
(四)有日常活动。一是明确重点时段和人员。中小学校儿童之家运行的重点时间段是课后时间;村(社区)儿童之家运行的重点时间段是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服务保障的重点人员是留守、困境儿童。二是明确服务内容。突出临时照料和课后托管,健康教育、生活和社会技能指导,游戏活动、品德教育与行为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转介等服务。三是明确活动计划。每年工作和活动安排要有计划,充分整合机关党工委、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爱心人士、暑期大学生等各类资源,有序安排好各类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有规范制度。一是建立儿童之家与服务对象监护人的服务协议制度。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所有进入儿童之家的儿童必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服务协议,约定安全等相关事项,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儿童档案,包括儿童和家长基本情况,儿童进步成长记录、“爱心妈妈”“代理家长”档案及结对帮扶情况,各类活动开展的相关图片、资料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制定全县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标准以及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和实施步骤。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留守、困境儿童调查摸底,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儿童之家建设任务详细名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11月起,全面推进各地儿童之家建设。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0月)。认真总结儿童之家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归纳梳理切实有效的做法和协作方式。强化举措、拿出实招,扎扎实实地建好、管好、用好儿童之家,努力打造“一乡一亮点、一家一特色”的发展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全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民政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儿童之家建设点位负责人要确保按照工作进度,时间节点安排,如期完成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民政局牵头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创建工作,制定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督促方案落实,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县妇联负责指导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对接服务资源,加强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
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学校建立儿童的基本档案,特别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实行一人一档,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
县财政局负责将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县机关党工委要强化党建引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支部与儿童之家、党员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探视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机关党建巡查内容。
团县委负责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定期深入儿童之家开展志愿服务、儿童关爱帮扶等活动。
县关工委负责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
县检察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爱·相随”自愿服务团队,对留守、困境儿童积极开展经济帮扶、情感陪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应服务保障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儿童之家建设、运行经费由县财政部门保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
儿童之家建设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每个儿童之家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最终补助以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妇联三家联合验收为准。运行补助按照1.5万/年,纳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儿童之家主任劳务补贴、儿童之家设备维护、儿童之家后期服务、儿童之家义工补贴等。
(四)强化督查考核。儿童之家建设情况将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儿童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遂昌县儿童之家建设首批任务表
附件 遂昌县儿童之家建设首批任务表 |
序号 | 拟建设儿童之家名称 | 完成时间 |
1 | 梅溪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2 | 后江民族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3 | 西畈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4 | 应村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5 | 高坪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6 | 垵口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7 | 北界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8 | 金竹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9 | 马头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10 | 王村口镇桥西、桥东村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11 | 新路湾小学儿童之家 | 2019年12月底 |
12 | 黄沙腰小学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
13 | 柘岱口小学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
14 | 云峰中心学校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
15 | 湖山小学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
16 | 妙高街道东峰村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
17 | 大柘镇大田村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
18 | 城市书房儿童之家 | 2020年5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