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海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遂昌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海锋任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遂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遂昌黄金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叶斐任遂昌黄金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郑伟成任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
免去林伟华的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主任,遂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遂昌黄金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飞华的遂昌黄金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9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