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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 “四个坚持”切实做好夏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索引号:2662577/2019-36378 生成时间:2019-09-05 00:00:00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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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昌县认真做好夏季高温炎热天气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采取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等措施,全县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7月以来,全县出动街面巡查30余次,劝导、救助35余人次,发放食品、防暑药品等救助物资35余份,救助管理站共救助62人次,接领护送返乡人员5人次。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主动救助。建立县、镇(街)、村(居)三级救助网络,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对汽车站、公园景点、医院、桥梁、地下通道等辖区流浪乞讨重点区域加强巡查,提高主动发现,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动态,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救助。加强公安、城管、交运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单位的协作,设立救助点,明确联络员,部署夏季救助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劝导,协助自身无力返乡人员进救助站购票返乡;对突发急病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联系急救机构或护送至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遂昌分院。 

  三是坚持值班值守,应急救助。开通救助站值班电话,并以“110”、96345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作为24小时救助热线,及时处置应急救助指令,对需现场处置的迅速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确保救助对象不因高温、饥饿和疾病而出现意外情况,将各项救助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社会参与,广泛救助。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依托现有场所开辟临时避暑场所,同时,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实施“群防群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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